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11: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03-04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省**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03-04室) | ||
预算金额 | ¥6.8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6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23号福园苑3-5连体二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冰洁、180****32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0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0591-****866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6.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租赁 期限 | 建筑面积 (㎡) | 最低投标底价(元/㎡/首月) | 最低投标底价(元/首年)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市**区**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 | 15年 | 300 | 19 | 68400 | 1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5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0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 根据《****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23号福园苑3-5连体二层
联系方式:林冰洁、180****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北路261****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0591-****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电 话: 0591-****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