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标时间:2024-09-23 09:00: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公司2024年-2025年生产辅助大修可研设计一体化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2025年生产辅助大修可研设计一体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标段划分:2个标段
预算金额:I标段5.61万元 II标段:19.7472万元
本次招标按折扣比例报价,最终可研编制费、设计费以初步设计批复乘折扣比例金额为准。投标报价以折扣系数形式0~1.0填报,其它形式填报投标无效。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并提供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
招标范围:初设与可研项目报告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投标人不可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I标段与II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或工程咨询资信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I标段与II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具有2023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公司需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裁判文书”(wenshu.****.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将申请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需在邮箱主题框内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152****8575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申请时须发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00分(**时间)
4.2地点:****酒店三楼会议室(**区镇东路与华原街交叉口东南角)。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查干淖尔大街2277号
联系人:王聪
电话:0438-****907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广宇华隆学府五号楼
联系人:刘国军
电话: 152****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