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罗定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65326Y | 建设单位法人:潘斌 |
朱宝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金丰路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6 |
云环审〔2022〕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3.43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16532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地质局****大队 |
123********266387A | 验收监测单位:****地质局****大队 |
123********266387A | 竣工时间:2024-01-10 |
2024-01-10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4-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95598.****.cn#gdbusinessPagebaseInfo03-ele-firm-notice-environmentcname=%E7%AB%A3%E5%B7%A5%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9%AA%8C%E6%94%B6%E5%85%AC%E7%A4%BA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一)11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电站内预留场地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不需要新征用地。 (二)110kV线路工程 从光伏升压站**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苹塘站,**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35km。 | 实际建设情况:(一)110kV****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电站内预留场地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不需要新征用地。 (二)110kV线路工程 从光伏升压站**一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苹塘站,**单回架空线路长0.333km。 |
建设阶段输电线路路径进行了微调,输电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0.017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通过建设输电线路传输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建设输电线路传输电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态影响:1)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把施工便道、牵引场等施工场所落实到施工图中,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前期设计方案,不得随意调整施工线路。 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集中堆放物料,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严禁随意践踏非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 3)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地表用塑料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堆土的围护拦挡和合理利用,避开雨季施工。 5)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占地,对施工扰动区域及时复绿或恢复原有使用功能,避免水土流失。 6)严格控制占地,施工前做好土石方平衡,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占地。 7)加强噪声、固废防治措施加强弃渣管理,禁止随意弃渣。 8)表土保护(按需剥离)表土是土壤剖面的上层,熟化程度较高,生物积累作用一般较强,含有较多的腐殖质,肥力较高,适宜植物生长,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施工时应注意加强对表土**的保护。 9)本工程全线铁塔设计全方位长短腿,并与高低主柱加高基础配合使用,以适应塔位区域地形,以减少塔基区土方开挖量和植被砍伐量。在保证塔腿露出地表的前提下,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直接下挖,以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施工期结束后基面进行植被恢复。 10)塔基基面挖方时,对挖方边坡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放足,对基面进行综合治理,部分塔位设置护坡、挡土墙,并在塔基上坡侧修砌永久性排水沟。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以减少植被砍伐量,施工结束后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 11)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途经桉树林等段线路最低线高不低于25m,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林区线路段进行择伐,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林业主管部门。 12)对于工程占地应缴纳林木补偿费用,对于塔基永久占地应通过向林业主管部门缴纳林木补偿费或自行进行异地植树造林的形式对占地区的植物种群数量及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严禁在22:00~6:00及12:00~14:00之间使用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2)建设施工单位若需要在夜间进行施工,必须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可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用消声器、消声管或声障等措施进行控制。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振降噪措施。 4)一切动力机械设备都应适时维修,特别对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更应经常检查维护。 5)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到达运输点后尽量熄火,可减少噪声扰民。 废水:1)对于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喷洒降尘;施工生活污水可依托沿线民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3)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气象和水文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获取灾害性天气(暴雨和大风)预报资料,及时调整施工工序,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4)施工前应先设置拦挡和导排水设施,避免雨水对施工现场冲刷。 废气: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洒水。 3)施工场地内应定时洒水,配备专用洒水车,防止粉尘扬起;在开挖和回填土方时,若表层土较干燥应先洒水再进行作业,防止产生粉尘;对工程弃土和回填土,在堆放时应加强管理,制定表面压实、定期喷湿的措施;施工场地内的弃土和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运输车辆应经常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减少车辆携带土引起的扬尘;定期检查运土车辆车箱是否完好无泄漏,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散落的泥土应及时清除,减少二次扬尘;在施工场地进出口派专人对附近的路面进行及时的清扫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5)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6)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7)对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合理安排,尽量选择夜间运输,减少扬尘对人群的影响。 8)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应用符合要求的纱网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 9)施工场地应尽量绿化,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绿化和道路。 10)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不使用违规车、报废车,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应优先使用低硫柴油,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应满足标准要求。 11)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12)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减少尾气产生,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表2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 1)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妥善堆放,废旧金具及线路****公司物资回收部门统一回收利用;碎混凝土石用作附近在建道路的建筑材料;渣土用于就地回填,不能回填的运送至符合规定的余泥渣土消纳场。 2)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3)塔基施工的余泥渣土尽量就地回填,无法回用的土方量当地城市相关的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可在批准地点弃土。 电磁环境: 1)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2)合理选用各种满足国家的相关规程、规范的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影响: 1)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把施工便道、牵引场等施工场所均已落实到施工图中,施工时严格遵守前期设计方案,未调整施工线路。 2)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集中堆放物料,划定施工作业区域,未践踏非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 3)施工时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地表采用塑料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 4)施工期已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时序安排合理,设置堆土的围护拦挡并合理利用,未在雨季施工。 5)经现场踏勘,施工区域植被已恢复,未造成水土流失。 6)施工前已做好土石方平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占地。 7)已加强噪声、固废防治措施加强弃渣管理,做到禁止随意弃渣。 8)施工时已加强对表土**的保护。 9)施工时做到基坑开挖时尽量不开挖或少开挖施工基面,尽量保留原有区域地形和植被,经现场踏勘,施工基面植被已恢复。 10)塔基基面挖方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基面进行综合治理。施工时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经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已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 11)输电线路经过林区时,结合线路下方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跨设计,途经桉树林等段线路最低线高不低于25m,放线过程中仅对局部林区线路段进行择伐,尽量减少树木砍伐量。对线路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已进行生态环境保护。 12)对于工程占地已缴纳林木补偿费用,对于塔基永久占地已通过向林业主管部门缴纳林木补偿费或自行进行异地植树造林的形式对占地区的植物种群数量及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噪声: 1)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安排合理,未在22:00~6:00及12:00~14:00之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未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2)建设施工单位在夜间进行施工时已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已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采用消声器、消声管或声障等措施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振降噪措施。 4)已加强对一切动力机械设备的检查及适时维修。 5)汽车晚间运输已加强管理,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废水: 1)施工期已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并回用于周边绿化或喷洒降尘;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民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已设置拦挡措施,未在雨季开挖作业。 3)施工工期安排合理。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气象和水文部门联系,及时获取灾害性天气(暴雨和大风)预报资料,做到及时调整施工工序,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4)施工前已设置拦挡和导排水设施,避免雨水对施工现场冲刷。 废气: 1)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已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已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洒水。 3)施工场地内已配备专用洒水车定时洒水,防止粉尘扬起;在开挖和回填土方时,若表层土较干燥做到先洒水再进行作业,防止产生粉尘;对工程弃土和回填土,在堆放时已加强管理,采取表面压实、定期喷湿的措施;施工场地内的弃土和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运输车辆做到经常清洗,车容车貌整洁,减少车辆携带土引起的扬尘;定期检查运土车辆车箱是否完好无泄漏,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散落的泥土应及时清除,减少二次扬尘;已在施工场地进出口派专人对附近的路面进行及时的清扫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5)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6)施工时做到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7)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安排合理,选择夜间运输,减少扬尘对人群的影响。 8)建筑物拆除过程中,选用符合要求的纱网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 9)施工场地已绿化,经现场踏勘,施工结束后已恢复绿化和道路。 10)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未使用违规车、报废车,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硫柴油,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满足标准要求。 11)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合理堆放,并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12)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已通过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尾气的产生,并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表2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 1)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已妥善堆放,废旧金具及线路已****公司物资回收部门统一回收利用;碎混凝土石已用作附近在建道路的建筑材料;渣土已就地回填,不能回填的运送至符合规定的余泥渣土消纳场。 2)生活垃圾做到分别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 3)塔基施工的余泥渣土就地回填,无法回用的土方量已向当地城市相关的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在批准地点弃土。 电磁环境: 1)工程建成后已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未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 2)合理选用各种满足国家的相关规程、规范的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以减少高电位梯度点引起的放电;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选择合理,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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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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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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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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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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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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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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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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