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市**区莲岳路221-1号1102-2单元 | 528,900.00元 | 89.91 |
采购包1(****窗帘采购项目):
货物类(****)
1-1-1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金雅特 | 详见响应文件 | 150 | 平方米 | 140.0000 | 21,000.00 |
1-1-2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隆邦 | 详见响应文件 | 400 | 米 | 40.0000 | 16,000.00 |
1-1-3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150 | 平方米 | 12.0000 | 1,800.00 |
1-1-4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金雅特 | 详见响应文件 | 400 | 平方米 | 12.0000 | 4,800.00 |
1-1-5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金雅特 | 详见响应文件 | 150 | 平方米 | 70.0000 | 10,500.00 |
1-1-6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金雅特 | 详见响应文件 | 10500 | 平方米 | 25.0000 | 262,500.00 |
1-1-7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500 | 个 | 1.0000 | 500.00 |
1-1-8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100 | 平方米 | 90.0000 | 9,000.00 |
1-1-9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150 | 平方米 | 78.0000 | 11,700.00 |
1-1-10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150 | 平方米 | 200.0000 | 30,000.00 |
1-1-11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60 | 米 | 60.0000 | 3,600.00 |
1-1-12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100 | 条 | 6.0000 | 600.00 |
1-1-13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60 | 米 | 25.0000 | 1,500.00 |
1-1-14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金雅特 | 详见响应文件 | 2200 | 平方米 | 18.0000 | 39,600.00 |
1-1-15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200 | 米 | 89.0000 | 17,800.00 |
1-1-16 |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采购项目 | 画龙点睛 | 详见响应文件 | 1750 | 米 | 56.0000 | 9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融辉 |
评审专家: | 陈晓英 、 郁华 、 王敏 、 欧其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1.50%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1.10%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500-1000万元:0.8%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0-5000万元0.50%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70%收取服务费)①代理服务费按以上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在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基准,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②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账号:350********052515459,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窗帘采购项目:0.634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有效投标。
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系统对**创逸****公司的投标报价出现“报价过低”预警提示,****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其他: 1、开标后,如个别供应商开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合格供应商报价的,根据系统自动预警提示,评标时,评委会有可能会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货物类项目可提供相近价格合同、经销商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购进协议或发票等;服务类项目可提供价格成本购成分析,人员劳务工资明细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的规定,该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属于无效投标。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的评审价:495060元。
名称:****
地址:**市**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107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1-****12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弘莉、王燕燕、邱玉婷
电话:059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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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