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本项目于2024年5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4年06月。在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并编制了《****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监测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等要求,我单位****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05环审[2020]第002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24日对本项目(二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单位包括:****、****,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建于**市****村委会环镇西路 7 号之一 1 区 4 仓 A 区厂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16252°,北纬22.972444°,主要从事不锈钢门的制造及不锈钢板镀钛加工,项目年产不锈钢门 4 万套,不锈钢镀钛板 1000 吨。
**环评于2020年2月委托****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并于2020年4月15日取得《****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05环审〔2020〕第0021号)。
本项目于 2021 年 5 月进行了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了《****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取得专家验收意见,一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不锈钢门主题板材中间产品 2.67 万套,一期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元。一期项目共有员工 20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本项目全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2400 小时。
现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了二期建设,增加 1 条不锈钢板辊涂及喷漆生产一体线、1 台清洗机、1 台烘炉、1 台辊涂喷漆房、1 太覆膜机、2 支喷枪、1 台湿式磨砂机、1 台剪板机、1 台折弯机、1 台冲床、4 台焊机、4 台吊机、1 台刨槽机、2 台钛金炉、2 台冷却塔、2 台覆膜机、2 台吊机,增加年产不锈钢门 4 万套、年产 1000 吨不锈钢镀钛板。项目二期员工增加 10 人,工作制度不变。
项目二期于 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竣工并开始设备调试,2024年7月开始投产试运行。目前,本项目二期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本报告仅对企业现状进行验收,远期企业有所变动需另行验收。
建设单位于 2024 年 07 月 24 日~07 月 25 日委托****对本项目(二期)废水、废气、噪声污染源进行现场勘察和取样检测,在此基础上编写此报告。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本验收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4月15****环境局审批并取得《****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佛环0305环审〔2020〕第0021 号,于2020年10月15日正式开工安装设备,于2020年10月26日竣工并于10月27 日开始调试。项目执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制度。于2021年5月26****小组开展了一期工程的竣工验收会议,并通过验收。项目二期工程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6月开始调试,于2024年7月24-25日委托****对项目(二期)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
二、验收范围
****建设项目(二期)增加的不锈钢板辊涂及喷漆生产一体线一条,清洗机1台,烘炉1台,辊涂喷漆房1台,覆膜机1台,喷枪2台,湿式磨砂机1台。
(四)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约2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0%。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项目设备实际配备情况,本项目只针对现有规模进行验收,与环评相比,比实际建设规模剪板机1台,折弯机1台,冲床1台,焊机4台,吊机4台,刨槽机1台,钛金炉3台,冷却塔2台,覆膜机2台,吊机2台日后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2)项目总产能验收不锈钢门4万套/年,不锈钢镀钛板1000吨/年,此变动不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除此之外,项目其他部分实际建设内容较环评报批内容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湿式磨砂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后,每月整池更换回用作为湿式磨砂冷却用水,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对外排放;喷淋废水循环回用,定期交**市**区绿点****公司回收处理;磨砂冷却废水经厂内加药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喷漆、辊涂、烘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FQ-15875 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不锈钢板辊涂及喷漆生产一体线、湿式磨砂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采取了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锈钢边角料、不锈钢沉渣、保护膜边角料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与手套、废水性漆包装桶、漆渣、废水处理站的污泥、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在规范化危废场所(已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风措施)暂存,待暂存至一定量数****公司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已依照自身发展现状及管理计划,编制了应急预案,制定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进行应急演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磨砂冷却废水经厂内加药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尾水排入陈村水道;经监测,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气
喷漆、辊涂、烘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FQ-15875 排放;经监测,项目喷漆、辊涂、烘干废气排放口中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第II时段标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经监测,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 厂界浓度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震降噪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锈钢边角料、不锈钢沉渣、保护膜边角料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与手套、废水性漆包装桶、漆渣、废水处理站的污泥、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在规范化危废场所(已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风措施)暂存,待暂存至一定量数****公司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尾水排入陈村水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湿式磨砂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后,每月整池更换回用作为湿式磨砂冷却用水,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对外排放;喷淋废水循环回用,定期交**市**区绿点****公司回收处理;磨砂冷却废水经厂内加药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尾水排入陈村水道。废水能回用、委外处理和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二)大气环境影响
喷漆、辊涂、烘干有机废气、漆雾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排气筒FQ-15875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锈钢边角料、不锈钢沉渣、保护膜边角料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与手套、废水性漆包装桶、漆渣、废水处理站的污泥、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在规范化危废场所(已做好防渗漏、防雨、防晒、防风措施)暂存,待暂存至一定量数****公司处理。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建设过程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取得了国家排污登记,验收调试期间,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运行管理建议
(1)加强设备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台账及管理;
(3)按相关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技术规范、监测技术指南及环保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4)后续建设内容完成时,及时对后期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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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