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车辆段客列尾主机故障修铁路配件委外维修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
**车辆段对客列尾主机故障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参加报价。
一、询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车辆段
地址:**自治区******车站西一公里
二、询价设备明细:
序号 | 维修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以实际发生为准) |
1 | 客列尾主机 | 各型 | 台 | 30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本次询价不进行采购,询价结果作为后期公开招标采购的依据。
配件完成维修后,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检修范围、检修技术规程(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要求:乙方负责检修甲方送修的故障客列尾主机。须达到以下标准:
1.乙方维修后的产品需符合《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运用维修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268号)、《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条件(V3.0)》(铁运〔2016〕195号)、《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故障客列尾需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维修,乙方负责运输(航空、铁路、公路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维修后应提供产品维修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
2.维修客列尾主机的全部材料由乙方提供,相关材料****集团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规范,具有该产品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并经订做方同意使用,乙方不得使用“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地点、生产时间)的材料设备。
四、质量性能:
验收合格后,保证期自配件修竣最终验收合格交付甲方投入使用之日起至12月之日止。
五、相关要求:
1.****车辆段对产品按“技术要求”内容验收。
2.报价单位报价须不含税。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随报价单提供近三年来3项业绩,无业绩提供相关说明。
4.报价时间至截止2024年9月20日17: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5.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6.要求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张利军 固话:0472-****335 手机:136****9449
1.外****公司或原铁道部下发的维修资质或是生产厂家,并具有同类产品维修良好评价。维修后的产品质保期为1年,如发生质量问题,维修单位接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跟踪服务,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维修单位负责。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车辆段
2024年9月13日
**车辆段报价表
报价单号 | 报价日期 | 年 月 日 | 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 | |||||||||
供 货 方 | 需 货 方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公司**车辆段 | |||||||||||
地址 | 地址 | **自治区******车站西一公里 | |||||||||||
邮编 | 邮编 | 014014 | |||||||||||
联系部门 | 电话 | 联系部门 | 技术科 | 电话 | 0472-****335 | ||||||||
联系人 | 传真 | 联系人 | 张利军 | 传真 | 同上 | ||||||||
序号 | 物资编号 | 检修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单价(不含税) | 合计金额(不含税) | 服务及承诺 | 备注 | ||||
1 | 客列尾主机 | 各型 | 台 | 30 | |||||||||
报价人: | 询价人: | 张利军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