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抚松长白山饮料有限公司年产81.6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技改项目(M3生产线)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458243C | 建设单位法人:饶明红 |
丁传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县露水河镇**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1.6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技改项目(M3生产线)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6-饮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22-C152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露水河镇**街 |
经度:127.8054 纬度: 42.519********222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9-12 |
抚行审投资〔2019〕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49.5144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458243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2********458243C | 验收监测单位:**省金辉检验****公司 |
****0621MA0Y4QX6X7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983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年产81.6万吨饮用天然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年产31万吨饮用天然水 |
经现场调查、验收阶段的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相比,原环评中设备调整为2条14400bph550ml水生产线设备,企业实际未建设这2条生产线,只建设1条6600bph生产线,1条81000bph生产线,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29.6万吨饮用天然水(2020年3月已经验收,详见附件),本次实际建设1条90000bph550ml水生产线设备,年产31万吨饮用天然水。根据中华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环境保护措施第2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生产规模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清单中重大变更内容,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用水由泵送入水处理工段的原水箱,经活性炭过滤器除去水的杂质及悬浮物,再经精滤、超滤、杀菌等工序,其中精滤、超滤的过滤废水回用到原水箱,净化后达到无菌、无色、无味的质量要求,符合饮用标准的天然水送去灌装车间。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用水由泵送入水处理工段的原水箱,经活性炭过滤器除去水的杂质及悬浮物,再经精滤、超滤、杀菌等工序,其中精滤、超滤的过滤废水回用到原水箱,净化后达到无菌、无色、无味的质量要求,符合饮用标准的天然水送去灌装车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全****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全****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处理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83 | 0 | 0 | 0 | 0.83 | 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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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现有废水主要为生产线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全****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处理厂。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水排污口中各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喷洒除臭剂 |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由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氨和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0.378mg/m3,0.026mg/m3,12(无量纲),无组织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标准(NH3:1.5mg/m3、H2S:0.6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对工作间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建设 | 本次验收在厂界东南西北共布置四个噪声监测点位以及在项目所在地西侧居民布置5个噪声监测点位。实测项目南侧、西侧、北侧、东侧及西侧居民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3.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4dB(A),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要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要妥善处置;对于产生的酒精塑料瓶、过氧乙酸塑料桶、酸性清洗剂塑料桶、碱性清洗剂塑料桶、洗胶液清洗剂塑料桶、油墨塑料桶、二氧化氯消毒剂塑料袋、润滑剂塑料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要求,设置防雨、防渗、通风暂存间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区域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存放并贴上标签,设专人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弃物,仅对原有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雨、防渗和通风,均已设置危险废物图形标志;不同的危险废物分区域采用专用密闭容器存放并贴上标签,并设专人负责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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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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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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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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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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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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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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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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