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套包装制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原**市新****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0MA2NN13Q19 | 建设单位法人:彭其周 |
彭其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路1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00万套包装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路17号 |
经度:118.386****588095 纬度: 31.460********95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9 |
芜环评审〔2024〕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 |
13 | 运营单位名称:****(原**市新****公司) |
****0200MA2NN13Q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原**市新****公司) |
****0200MA2NN13Q1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4MA8PNNBB2G | 竣工时间:2024-07-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00万套包装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套包装制品(阶段性)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塑料粒子、加热软化、真空吸塑成型、冷却、裁剪、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粒子、加热软化、真空吸塑成型、冷却、裁剪、检验、包装、入库。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高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高排气筒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其他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无其他要求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526 | 0.1356 | 0 | 0 | 0 | 0.288 | 0.136 | |
0.3572 | 0.346 | 0 | 0 | 0 | 0.703 | 0.346 | |
0.3953 | 0.0324 | 0 | 0 | 0 | 0.428 | 0.03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342.2 | 0 | 0 | 0 | 1342.2 | 134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3661 | 2.166 | 0 | 0 | 0 | 2.532 | 2.16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项目营运期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经验收监测,公司总排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分别为7.4~7.6之间、210 mg/L、58.6 mg/L、87 mg/L、0.37 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 | 经验收检测,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酚类,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85mg/m3、<0.01 mg/m3、<0.2 mg/m3(小于检测线)、<0.01 mg/m3、<0.01 mg/m3、<0.3 mg/m3,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未检出,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隔震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隔震等降噪措施 | 经验收监测:厂界东、西。南三、面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5dB(A),厂界北60.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3类:昼间65 dB(A);4类:昼间70 dB(A))。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不合格的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油桶。废活性炭及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不合格的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油桶。废活性炭及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环保搬迁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其他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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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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