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1、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
3、工程名称:****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保区工程
4、建设地点:**省**市
5、建设规模:总造价约为565万
6、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施工图内的****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保区日处理200吨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水纳管等工程;包括环保区市政配套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出水调试运营、污水纳管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招标清单等。
7、质量标准:
7.1、环保区市政配套工程和污水纳管工程: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相关验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等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
7.2、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投标方所提供货物质量、技术要求及经本项目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指标需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
8、工期要求:建设周期为80天(日历天);另出水调试期为45天(日历天),出水调试期开始时间由发包人确定。
9、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9.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9.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2.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9.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9.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9.2.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9.2.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复制件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9.2.5 其他: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建设局、****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厅****建设部规定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③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9.2.6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9.2.6.1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质的可以兼任项目经理。
9.2.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其他
9.2.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9.2.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9.2.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采购文件发售:
11.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到2024年【9】月【20】日17时00分。
11.2、获取方式:至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获取,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至**省**市暨阳街道金鸡山后居1****办公室现场获取(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12.2、递交地点:**市望云路156号鼎香园(宏达大厦店) 三楼会议室
13、开标时间及地点
13.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13.2、开标地点:**市望云路156号鼎香园(宏达大厦店) 三楼会议室
14、其他
14.1、本项目招标信****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及**市绿色采招服务平台https://lxtrade.****.cn/login,郑重提醒各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招标代理机构指定招标文件发放联系人:蔡威,联系电话:183****6002,地点:**省**市暨阳街道金鸡山后居1****办公室;
1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凭证;
(6)联合体投标协议。
14.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账等;
收款单位(户名):********公司;
开户:****银行**新世纪支行;
账号:121********00103602。
14.5、潜在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6、书面异议受理:
接收书面异议的方式:邮寄方式/直接送达
联系人:蔡威
联系电话:183****6002
通讯地址地点:**省**市暨阳街道金鸡山后居1****办公室
14.7、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制
14.9、投标文件可使用邮寄的方式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事宜可联系招标代理联系人。
****
****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