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中心**仙葫西片区XHX-02(开泰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局部地块维护(草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三)《****中心**仙葫西片区XHX-02(开泰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四)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位于那安快速路、凤岭南路、蓉茉大道、民族大道围合区域内的局部地块(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根据****学校既有土地权属范围修正用地边界及规划用途,取消规划一路东侧原穿越该校用地部分。
(二)明确原规划留白用地的规划指标,将位于凤岭南路以北、盘古路以东原规划****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居住用地。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五、公示地点
(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规划公告栏(设在****正门右侧)。
(三)**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9月12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国土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132、****136,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办公室十楼1012、1013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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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