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金家河、梅河水系**段综合整治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87****9339 | ||||
最高限价 | ****93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 招标部联系人:程淑芬 联系方式:153****399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 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黄柏镇黄柏****创业园)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区**路21号 | ||||
投标价(元) | ****048.15 | ||||
项目负责人 | 叶 涛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胡元长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鑫怡路(建明道-海**道)工程 施工业绩:**市凤逸园小区整治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县店前镇下街 联合体成员单位:**省黔东南州**市迎宾大道 49 号御泉居 8 号楼 2 层 1 号 | ||||
投标价(元) | ****279.36 | ||||
项目负责人 | 刘廷捧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刘 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县城乡“两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县县城老**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施工业绩:****办事处乡村**青春路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经济开发区中合产业园 B4-2 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区菲尼克斯路70总部基地31号3楼402****开发区) | ||||
投标价(元) | ****460.06 | ||||
项目负责人 | 孙 丽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 | |||||
技术负责人 | 郑永妍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设计业绩:**市**区白酒集聚地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配套管网工程) 施工业绩:**县****公墓建设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程淑芬,联系电话:153****399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公告.pdf
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