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市****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309-340103-04-01-125198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部分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招标项目地点:**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选址位于****区龙高照片区和大杨镇片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地块中住宅、商业、配套等。包括大杨镇片区**区LY202401号地块、龙高照片区1#地块、龙高照片区2#地块、龙高照片区3#地块等四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龙高照片区计划地上建筑面积31.38万㎡,其中住宅25.94万㎡、商办3.34万㎡、配套设施2.1万㎡。
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2.69万㎡,其中住宅11.87万㎡、配套设施0.82万㎡。
2#地块地上建筑面积6.51万㎡,其中住宅6.04万㎡、配套设施0.47万㎡。
3#地块地上建筑面积12.18万㎡,其中住宅8.03万㎡、商办3.34万㎡、配套设施0.81万㎡。
(2)大杨镇片区**区LY202401号地块计划地上建筑面积6.09万㎡,其中住宅5.69万㎡、配套设施0.40万㎡。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10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单个子项目**期限暂定6年。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建设、代建代销、运营维护及移交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合同估算价:378642.50万元
2.12 运作方式:投资人+EPC,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 回报机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4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对应专业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满足以上专业资质要求;同一专业职责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1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同时包含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
3.1.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2)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注: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最多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5信誉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对应专业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满足对应专业资格要求,同一专业任务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3200、****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杏林街道**路文一泊心湾S1栋3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邵工
电 话:0551-****3955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200、****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路295号
电话:0551-****970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区龙高照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02********010********221
开户银行: ****公司****支行
户名: ****交易中心
账号: 179****0886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