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文 号 | |
来 源 | ****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9-1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629
联系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元江县**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及占地:本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位于元江县辖区。永久占地面积0.5484hm2。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电站220kV升压站,****电站220kV升压站,全长约38km,建设铁塔总数81基。其中,80基(耐张塔40基,直线塔40基)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1基采用双回路耐张塔(B42塔基,单边挂线)。
建设进度: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截止2024年4月19日已完成81基铁塔与30km架空线路建设,8km尚未挂线。其环境违****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
评价工程内容包括:输变电工程(已建+未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工程分类 | 项目 | 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线路长度 | 线路路径全长约38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途经洼垤乡、**乡、甘庄街道等乡镇。 | 81基角钢塔已建,挂线长度30km,8km尚未挂线 | |
导线 | 采用1×JNRLH1/LB20A-400/50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导线排列方式采用三角形排列及垂直型排列方式。 | |||
基础 | 采用掏挖式基础及人工挖孔基础,铁塔与基础的连接采用地脚螺栓连接。 | |||
铁塔塔型 | 建设铁塔总数81基(A1—B42),其中双回路耐张塔1基(为塔基B42,实际仅进行单边挂线),单回路耐张塔40基,单回路直线塔40基,耐张比50.62%。 | |||
辅助工程 | 地线型号 | 本工程建设线路上同步架2根24芯OPGW-100 光缆。 | 已建 | |
依托工程 | 出线间隔 | **光伏220kV升压站 | 本项目起点段依托**光伏220kV升压站间隔出线,**光伏220kV升压站属于**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内容,该升压站于2023年3月6****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国家电投**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审[2023]5号)。 **光伏220kV升压站建设周期计划为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目前该升压站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完成,但未进入生产调试阶段。 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及出线间隔的土建工程。 | / |
干坝光伏220kV升压站 | 本项目终点段依托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升压站间隔出线,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升压站属于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建设内容,干坝农光互 补光伏项目设 16 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经 1 台3150kVA 的箱变升压至 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经1台240MVA 主变升压至220kV,最终以1回220kV 出线送出。该项目于2022年11月29****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对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元审〔2022〕20号)。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升压站建设周期为2023年1月至 2024年1月,目前该升压站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已完成,但未进入生产调试阶段。 本工程仅进行导线的接入,不涉及升压站及出线间隔的土建工程,本项目依托间隔为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已批间隔。 | / | ||
临时工程 | 塔基施工场 | 线路塔基施工场地布置在塔基附近,每个塔位处均需设置施工场地,共设81个(建设铁塔81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共计约1.42hm2(其中每个施工场地设置1个临时堆土场,面积共计2000m2)。 | 已建,已进行土地平整、回填,部分已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 |
牵张场 | 项目沿线设置9处牵张场,占地面积约0.14hm2,分别设置在A1、A12、A28、A39、B17、B27、B33、B35、B42塔基附近,主要作用为满足牵引机、张力机能直接运达到位,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 | |||
跨越施工场地 | 由于B22和B23塔基之间距离较长,项目实际于B22—B23输电线跨越昆磨高速处设置1个跨越施工场地,占地面积0.003hm2,用于搭建跨越架,并采用无人机和轻质绳搭网进行跨越,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 其余跨越或穿越电力线路段、跨越河流均采用无人机和轻质绳搭网进行跨越或穿越,未设置跨越施工场。 | |||
施工营地 | 项目施工期间未设置施工营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均租用项目区域附近房屋。 | / | ||
项目部、材料站 | 本项目的项目部、材料站等采用租赁当地民房的形式,设置在离项目较近的村中,无地表扰动及土石方工程。本工程分段施工,塔基浇筑采用人工现场拌和,拌和点位于各塔基施工点,不设置集中混凝土生产加工营地。 | / | ||
施工便道 | 项目施工期间未设置施工便道,均利用G213国道、龙洼线、元龙线、龙宝线、沿线附近已有村落道路及林间道路。对于车路不通路段采用人力搬运及驴驮。 | / | ||
料场 |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砾石、沙子等建筑材料从所在区域合法料场购买,施工现场不设置取土场和砂石料加工系统。 | / | ||
取土场和弃渣场 |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表土用于施工后生态恢复使用,其余土石方用于塔基回填、塔基周边护坡使用,无永久弃渣产生,未设置取土场和永久弃渣场。 | / | ||
环保工程 | 施工期 | 废水 | 在各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 | / |
废气 | 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物料、临时堆土等采用篷布覆盖、遮挡,洒水降尘。 | / | ||
噪声 |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及施工管理 | / | ||
固体废物 | 施工生活垃圾:各塔基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集中收集,统一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处置。 建筑垃圾:塔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回收利用,其他废弃混凝土、砂石等不可回****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土石方:全部回填 | / | ||
生态保护 | 工程措施: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平整、植被恢复。 动物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扰动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 植物保护措施:绿化及植被恢复以当地物种为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施工扰动区域,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等。 | / | ||
运营期 | 电磁辐射防治 | 输电线路导线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物的距离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规定的非居民区导线对地最小距离6.5m的要求进行架设。 | / | |
标识牌 | 塔基设置安全警示牌、电力设施保护标识牌。 | / |
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时段 | 项目 | 环保设施 | 环保投资(万元) | 是否已实施 |
施工期 | 废水 | 临时沉淀池、引排水沟 | 10 | 已实施 |
废气 | 施工物料采用篷布覆盖、遮挡 | 3 | 已实施 | |
洒水降尘 | 3 | 已实施 | ||
固废 | 建筑及生活垃圾清运 | 8 | 已实施 | |
噪声 | 临时围挡 | 2 | 已实施 | |
生态 | 施工迹地恢复、植被恢复 | 6 | 施工迹地恢复已实施、植被恢复部分实施 | |
运营期 | 固废 | 更换的废旧绝缘子、电气设备等集中收集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 | / | 未实施 |
电磁环境防护 | 塔基安全警示牌、电力设施保护标识牌 | 5 | 已实施 | |
水土保持 | 陡坡塔基、施工场地设置的浆砌石挡土墙、护坡、排水沟。 | 计入水土保持工程费用 | 已实施 | |
其他 | 环评咨询费 | 15.0 | 已实施 | |
环保验收监测费 | 3.0 | 未实施 | ||
环境管理以及自行检测 | 5 | 未实施 | ||
环境保护宣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保护物种、保护措施的宣传培训、警示牌、宣传牌) | 4.0 | 已实施 | ||
预备费(作为项目用于环保投资的预备费用,按上述投资的10%计算) | 6 | 已实施 | ||
合计 | / | 70 |
拆迁:拟建工程不涉及拆迁。
项目投资:总投资6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期定期派人巡视,不新增劳动定员。
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位置与距离 | 保护级别 |
生态环境 | **(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 塔基AN20、AN21、AN22、AN23、AN24、AN40(BN01)、BN16占用处,线路AN18—AN28、AN39—BN02、BN15—BN22穿越处 | 保持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完整性,保护评价区内植物**、生物多样性 |
国家二级公益林 | 塔基AN23、AN24、AN27(部分)、BN05、BN11、BN12、BN13、BN16、BN17(部分)占用0.0494hm2 | ||
**省级公益林 | 塔基AN05、AN06、AN10、AN11、AN13、AN19、AN20、AN21、AN22、AN25、AN26、AN27(部分)、AN28、AN33、AN34(部分)、AN35、BN20、BN21、BN36、BN37、BN38、BN39占用0.1361hm2 | ||
线路沿线植物、动物;**特有种:**槐、红皮水锦树;红色物种:密花豆、黑老虎、心叶木(易危VU),钝叶黄檀(濒危EN);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雀鹰 、普通鵟、红隼、白鹇、白腹锦鸡、小鸦鹃、画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哺乳类:豹猫;**省级保护野生哺乳类:果子狸。 | |||
基本农田 | 用地范围不占用,BN15—BN16、BN17—BN18、BN22—BN23共跨越0.18km | 保护基本农田结构、功能不因项目建设受到影响 |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位置与距离 | 保护级别 |
水环境 | 甘庄大**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 塔基BN18、BN19、BN20、BN21、BN22占用372.581m2,线路BN18—BN23穿越处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 类标准 |
甘** | BN22—BN23段线路下方,靠近BN23塔基,与其最近直线距离约为416m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 |
干坝河 | BN38—BN39段线路下方,靠近BN39塔基,与其最近直线距离约为268m | ||
****水库 | 470m |
声环境和电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因素 | 环境敏感目标名称 | 方位及最近距离 | 评价范围内数量 | 地理坐标 | 建筑物楼层、高度 | 功能 | 环境影响因子 | 保护要求 |
电磁环境和声环境 | 红新四队居民点 | 塔基B22~B23间线路东侧39m | 1户,5人 | E102.****9618;N23.****2592 | 3层斜顶,高度约7.5m | 居民房 | E、B、N | 《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标准 |
三、线性工程不可避让性分析
《报告表》结合比选方案分析,拟选方案比备选方案线路路径稍长,虽压覆规划探矿权,但不压覆现状矿业权;穿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线路更短,涉及的电磁辐射敏感点少,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拟选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备选方案更优。****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线路路径拟选原则以及现场的地形地貌等情况,拟选方案设计线路方案合理,为最优方案且路径通道唯一,跨生态保护红线段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段已尽可能少占用,但线路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中,有5个塔基(BN18~BN22)涉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2.0km,占用面积372.581m2;7个塔基(AN20~AN24、AN40(BN01)、BN16)涉及**(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4.02km,占用面积487.372m2。
目前,项目输电线路基本已建设完成,《报告表》分析,项目已建线路和未挂线段环境影响可接受,选址合理。同时,建设单位委托******公司编制了《******电站送出220kV线路工程跨越生态红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不可避让路径论证报告》,结果表明:项目拟选方案设计线路方案合理,为最优方案且路径通道唯一。
四、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电磁环境
《报告表》根据**理工****公司2023年12月1日至3日对220kV**输电线路代表性保护目标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分析:
22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现状:《报告表》根据22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及代表性交叉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现状监测结果:220kV**架空输电线路沿线1个敏感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为1.76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0.0042μT,满足4000V/m、100μT的限值要求。其次,**220kV输电线路非居民区钻越及跨越已建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背景值为0.04~1489.4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背景值为0.0045~0.4243μT,均满足10kV/m、100μT的限值要求。。
****电站220kV升压站电磁环境现状:目前该升压站已建成,未投入运行,《报告表》根据依托工程****中心处的监测评价结果:****中心工频电场强度为0.009~0.011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0.019~0.023μT,均满足4000V/m、100μT的限值要求。
****电站220kV升压站电磁环境现状:目前该升压站已建成,未投入运行,《报告表》根据依托工程环评报告表**址四周边界处的监测评价结果:升压站边界工频电场强度为1.28~1.42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0.003~0.0041μT,均满足4000V/m、100μT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为甘**、干坝河、****水库均位于元江汇水范围。****水利厅《**省水功能区划(2014修订)》,元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因此,甘**、干坝河、****水库参照执行Ⅲ类标准。
元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引用《元江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简报)》(第一至第四季度)项目下游元江坝洪村控制监测断面水质的常规监测评价结果:元江坝洪村监测断面水质为Ⅱ类,优于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
项目有5个塔基(BN18~BN22)涉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甘庄大**水源地类型为地下水型水源地。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报告表》引用《元江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简报)》(第一至第四季度)对甘庄大**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甘庄大**2023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水质综合评价Ⅱ类,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水质综合评价Ⅴ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总大肠菌群,主要超标原因为受上游村庄散排污及农业面源污染影响所致。
(四)环境空气
项目全线位于**市元江县境内,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报告表》引用《元江县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简报)》(第一至第四季度)中结论:2023年项目涉及的元江县**域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区。
(五)声环境
****电站220kV****电站220kV升压站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20kV输电线路跨越昆磨高速公路和策磨线公路(G213国道)区域声环境执行4a类标准,其余山地及农村区域执行1类标准。
《报告表》根据**理工****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至3日对220kV**输电线路1个保护目标及11个代表性交叉处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跨越昆磨高速公路和策磨线公路(G213国道)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9个代表性监测点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此外,根据依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监测数据评价,****电站220kV升压站、****电站220kV升压站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六)生态环境
项目路线元江县境内,位于《**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以及位于《**省生态功能区划》的Ⅱ4-2元**热河谷水土保持与林业生态功能区。
《报告表》根据2024年5月30日至6月3日现场调查及相关部门查询结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14hm2,其中,永久占地0.5484hm2(均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1.563hm2,用地类型为林地、耕地、园地及草地。项目有5个塔基(BN18~BN22)涉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2.0km,占地面积为372.581m2;7个塔基(AN20~AN24、AN40(BN01)、BN16)涉及**(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4.02km,占地面积为487.372m2;项目塔基BN15~BN16、BN17~BN18及BN22~BN23之间线路跨越基本农田,跨越长度约180m,不涉及占用;项目9基塔基(AN23、AN24、AN27(部分)、BN05、BN11、BN12、BN13、BN16、BN17(部分))涉及占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面积0.0494hm2,22基塔基(AN05、AN06、AN10、AN11、AN13、AN19、AN20、AN21、AN22、AN25、AN26、AN27(部分)、AN28、AN33、AN34(部分)、AN35、BN20、BN21、BN36、BN37、BN38、BN39)涉及占用省级公益林地面积0.1361hm2,其中AN27同时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其次,项目占用天然林0.3859hm2。此外。项目****自然保护区,且生态评价范围亦未涉及。
根据生态专项调查,项目评价区域自然植被科划分为3个植被型、4个植被亚型和4个群系。植被类型包括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和稀树灌木草丛;植被群系主要有杯状栲+红木荷林、锥连栎林、**松林和厚皮树、疏序黄荆群落,常见维管植物103科326属488种;项目占地范围外评价范围内记录有中国特有植物28种、**特有植物2种,记录有4种红色物种受威胁植物,分布为密花豆、黑老虎、心叶木3种易危VU种,钝叶黄檀1种濒危EN,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和**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评价区涉及紫茎泽兰、飞机草和鬼针草等外来入侵植物。
其次,评价区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评价区动物**不丰富,无大型兽类分布。根据调查及走访,评价区及其附近分布有陆生脊椎动物共4纲18目45科133种,其中,哺乳动物6目10科16种,鸟类9目25科99种,爬行动物2目5科9种,两栖动物1目5科9种。以小型哺乳动物、常见鸟类、小型爬行动物为主。同时,根据调查访问及相关资料发现,评价区可能分布有雀鹰、普通鵟、红隼、白鹇、小鸦鹃、白腹锦鸡、画眉、豹猫共8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鸟类7种,哺乳类2种,以及1种**省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实地调查时均未见其踪迹。除上述外未发现其他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未发现《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收录动物和珍稀濒危动物,调查未发现该地区特有种类分布。此外,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截止2024年4月19日已完成81基铁塔与30km架空线路建设,8km尚未挂线。《报告表》对已建工程进行简单回顾分析,对未建工程进行影响分析。
1、已建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尾气,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塔基建设过程。《报告表》分析,输电线路施工期在采取了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且现在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根据建设单位及周边居民了解,施工期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内未发现施工过程大气污染问题。
已采取的扬尘防治措施: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密闭运输;限速、限载、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等。
环评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及周边居民了解,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内未发现施工过程大气污染问题。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报告表》分析,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简单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晴天时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呈点状分布不集中,产生量很小,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晴天时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
已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场地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遮盖,塔基开挖后设置排水沟及截洪沟,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环评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及周边居民了解,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没有发生施工废水乱排乱放的现象,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内未发现施工过程地表水污染问题。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报告表》分析,已建工程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噪声随之消失,根据建设单位及周边居民了解,施工期没有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的现象,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
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设备,远离敏感点,设立围挡等。
根据建设单位及周边居民了解,项目已建工程施工期没有发生施工噪声扰民的现象,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生活垃圾等。《报告表》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大,可做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已采取的固废防治措施:各施工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后定期运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站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并处理。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城建部门要求进行处置。塔基建设产生开挖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不产生永久弃渣。
环评单位现场调查,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已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2、未建及拆除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项目81塔基均已经建设完成,已建设线路30km,8km未挂线。《报告表》分析,项目未挂线段主要采用无人机放线方式,施工过程中无废气、工艺废水及固废产生,不涉及林木砍伐及新增占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施工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未施工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对环境影响不大。
3、生态环境
《报告表》引用《**市元江县**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报告》相关分析: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1114hm2,其中,永久占地0.5484hm2(均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1.563hm2,包括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施工用地。用地类型为耕地、园地、林地及草地。项目的建设(永久占地)使得部分土地功能发生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方式减少土地占用,塔基占地为点状式占地,占地较为分散,且实际占地仅限于其4个支撑脚,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场地为点状分布,单塔施工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不会造成某个斑块的大幅度改变。因此,项目占地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造成明显的影响。
(2)对植被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占地影响到的自然植被类型有季风常绿阔叶林、硬叶常绿阔叶林、暖温性针叶林、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分别占地0.01hm2、0.02hm2、0.293hm2,0.191hm2,分别占评价区同类植被类型面积的0.00098%、0.0039%、0.038%、0.071%;永久占地影响到的人工植被有人工用材林0.0341hm2,占评价区同类植被类型面积的0.053%。施工临时占地共计1.563hm2,占用自然植被类型有暖温性针叶林及干热性稀树灌木草丛,人工植被类型为人工用材林、人工经济林及耕地,分别占地0.37hm2、0.19hm2和0.2hm2、0.423hm2、0.38hm2,占评价区同类植被类型面积的0.048%、0.071%和0.311%、0.106%、0.095%。项目建设对部分种类及其个体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永久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0494hm2,省级公益林地0.1361hm2,不涉及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建设单位已编制了《**市元江县**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并****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玉)〔2024〕26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实行占补平衡。
环评单位现场调查,现阶段已对部分临时施工场地(塔基区、临时堆土场)、牵张场进行场地平整、覆土,并采取覆膜播种草籽、树种等措施,但仍有部分临时施工场地(塔基区、牵张场、跨越场)未及时恢复或恢复情况不佳,应及时落实和补充植被恢复措施。
(3)对动物影响
评价区的野生动物为常见的爬行类、两栖类、鸟类、兽类。其中,可能存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鸟类和1种兽类,鸟类分别为雀鹰、普通鵟、红隼、白鹇、白腹锦鸡、小鸦鹃、画眉;兽类为豹猫;以及1种**省级保护动物果子狸。项目评价区不涉及公认的重要鸟类迁徙通道及重要生境。
《报告表》分析,评价区受人为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不丰富。同时,项目施工噪声、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区分布的动物会迁移到施工区以外以避免项目施工所导致的不良影响和伤害,所以在整个施工期间哺乳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在施工区域内会有所减少,由于项目施工面积较小,呈点状分布不会产生阻隔,区内动物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项目****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附近工程量较小,施工干扰较小,不会减少生境面积及降低生境质量。其次,鸟类及兽类有较强的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4)对农业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项目临时占用耕地面积为0.38hm2;项目占用耕地占评价区耕地(400.11hm2)面积的0.095%。项目施工占地区域的农作物将被清除,使农作物产量减少。《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耕地区已尽量安排在农作物收割后进行。项目塔基占地中除塔腿外,已恢复农耕。输电线路工程运营不会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施工采取措施后,项目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结构及功能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评价区总面积3466.1hm2范围内,每年产生的生态系统生产量约为3.51万t/a(干重),平均每年每hm2达到10.14(t/a.hm2)(干重)。项目永久用占用的土地等约为0.5484hm2,每年使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力造成的损失约为5.56t(干重t/a);临时占用的土地面积约为1.563hm2,由此每年临时减少的生物生产力大约是15.85t(干重)。项目建设导致的生物生产力损失较小,绝大部分区域原有生境不变,以这一生境为依托的动植物关系、生物与非生物环境关系、食物链及能流渠道都没有发生变化。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择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对评价区现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轻微,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影响极小。
(6)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由于工程路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根据调查,项目有5个塔基(BN18~BN22)涉及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2.0km,占地面积为372.581m2;7个塔基(AN20~AN24、AN40(BN01)、BN16)涉及**(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4.02km,占地面积为487.372m2。
《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扰动地表,雨季易引发水土流失,本项目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的密集林区,缩短了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的长度和减少立塔数量,塔位尽量避开了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带,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同时,项目依托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在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内采用马驮及人抬方式搬运材料,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不在敏感区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用地,减少了对敏感区内植被的破坏。同时,水源保护区内避开了雨季施工,施工废水全部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已建线路施工及占地损毁植物和受影响动物多为区域常见物种,不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基本不会使穿越段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发生改变。
环评单位现场踏勘,沿线部分场地已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同时,针对生态未恢复地块提出,待项目环评审批后,及时对生态未恢复的施工场地选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因此,通过采取水保方案及本项目提出生态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预防、控制水土流失量及减小环境破坏,从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7)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
项目塔基BN15~BN16、BN17~BN18及BN22~BN23之间线路跨越基本农田,跨越长度约180m,不涉及占用。项目采用无人机放线,不在基本农田区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牵张场等临时用地,项目施工不会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功能造成不利影响。
(8)对公益林及天然林影响
项目占用**市元江境内集体林地0.5093hm2,其中公益林占地0.1855hm2,天然林占地0.3859hm2。其中,公益林中占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面积0.0494hm2、省级公益林地面积0.1361hm2。
《报告表》分析,项目****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玉)〔2024〕26号)。项目塔基占用公益林和天然林的面积较小,占用公益林和天然植被为当地分布十分广泛的植被类型,公益林和天然林占地范围内不涉及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也不属于某种保护动物的重要生境。工程在施工中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砍伐或破坏占地区外的林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
(1)220kV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单回塔80基,采用三角排列;双回塔1基(B42),采用垂直排列(单边挂线)。其中,三角排列段最不利塔型为2D1Z5-J4,垂直排列(单边挂线)最不利塔型为2D2Z5-J4。项目部分线路已建成,目前未投入运行。因此,项目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采用最不利塔型及实际建设的最小对地距离进行模式计算。
①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三角排列最不利塔型2D1Z5-J4电磁环境影响
在通过非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3.7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469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9.4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787kV/m,线下距地面4.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885kV/m,线下距地面7.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146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项目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3.7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5.514×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9.4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1.785×10-3mT,线下距地面4.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3.564×10-3mT,线下距地面7.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5.757×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②220kV双回(单边挂线)架空输电线路垂直排列最不利塔型2D2Z5-J4电磁环境影响
在通过非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3.7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2.292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非居民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10kV/m的要求;在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9.4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1.476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限值要求。
在通过非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3.7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9.642×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在居民区,实际已建成的导线对地净空高度为19.4m时,线下距地面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6.559×10-3m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1mT的要求。
(2)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有1个保护目标红新四队散户(3层斜顶住宅)。《报告表》根据评价范围敏感目标段导线排列方式、敏感建筑层数及实际导线对地高度,对应进行线下距地面高度1.5m(一层)、4.5m(二层)、7.5m、(三层)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预测结果表明:项目220kV输电线路运行时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为6.795~37.38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2.1362~2.2572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项目运营电磁环境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交叉跨越和并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本项目220kV输电线路在E101.****8018,N23.****8560处下穿已建500kV**-墨江双回路线1次。《报告表》按最不利影响预测,即在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工频电磁场最大贡献值矢量叠加现状值评价,预测结果表明:下穿500kV线路处工频电场强度为2.0014kV/m,工频磁场感应强度为9.9613×10-3m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50Hz时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和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4****电站电磁环境影响
项目起止****电站220kV****电站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报告表》分析,项目****电站220kV****电站220kV升压站主变数量、电压等级不变,站内布置维持不变,项目建设工程完成后依托站址外电磁环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报告表》通过理论计算分析,项目220kV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其工频电场、磁场不会对周围电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结论是可信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及《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定管理和维护,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无废水产生。
3、噪声
(1)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
为预测本工程220kV架空线路投运后的噪声水平,《报告表》对同等级的线路进行了类比分析。项目双回塔采用垂直排列,为末端塔,周边无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报告表》仅对单回三角排列杆塔进行类比分析。项目单回路架设三角排列段类比220kV兴潜线的噪声断面监测结果评价,结果表明:220kV兴潜线单回输电线路三角排列段线下的噪声值昼间为40.3~40.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同时,项目保护目标红新四队散户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昼间45dB(A),夜间40dB(A);类比三角排列段叠加后敏感点处噪声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在46.35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输电线路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电站声环境影响
项目起止****电站220kV****电站220kV升压站1个220kV出线间隔,工程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设备,项目建成后依托升压站噪声水平较建设前基本不发生变化。环评通过类比分析,得出的输电线路投运后的噪声影响评价结论可信。项目投运后沿线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对沿线超高树枝进行修剪的树枝,以及对绝缘子等配件检修和更换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其中,修剪的树枝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使用;废旧绝缘子等交给原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征占地,架空线路运行时对走廊下的农作物生长无影响。沿线林区采用加高杆塔高度跨越,仅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修剪植被较少。同时,运营期实施生态修复后,本项目对当地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七、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基本清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市元江县**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电力;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规划及选址、选线
本项目为输变电线路工程,《报告表》对照分析,项目选址、选线虽然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地,以及穿越**(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甘庄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但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基础设施线性项目,符合自然资发〔2022〕142号、云自然资〔2023〕98号及玉自然资〔2024〕1号文的要求,******局****政府的审查意见;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及《**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规〔2019〕2号)中的禁止行为,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2023年)》及《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相关生态保护红线及水源保护区政策要求。同时,对照分析,项目符合《**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生态功能区划》、《**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元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十四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政府、******局、****环境局元江分局、****草原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线建设的意见。对产生污染物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另外,项目选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评价区可能存在雀鹰、普通鵟、红隼、白鹇、小鸦鹃、白腹锦鸡、画眉、豹猫共8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1种**省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存在中国特有植物28种、**特有植物2种,以及4种红色物种受威胁植物,分别为密花豆、黑老虎、心叶木3种易危VU种,钝叶黄檀1种濒危EN。采取有效避让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项目运行不会对自然生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选址、选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或回用、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