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载物车生产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276618 | 建设单位法人:别清好 |
别清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西海岸新区 |
**西海岸新****储备库院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手推载物车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3-C203-木质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西海岸新区 ****储备库院后) |
经度:119.94884 纬度: 35.8898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10 |
青环黄审〔2018〕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5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2766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佳华****公司 |
****0211MA3ETYHK8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8005D | 竣工时间:2007-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0-0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0-02-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thread-250266-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租赁胶南市万达****公司土地进行手推载物车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租赁胶南市万达****公司土地进行手推载物车的生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手推载物车30000套、木柄10000根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手推载物车30000套、木柄10000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手推载物车生产工艺:原料、梳截、组装、钻眼、喷漆(水性漆)、晾干、安装、包装; 木柄生产工艺:原料、平刨、压刨、车床、打磨、喷漆(水性漆)、晾干、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手推载物车生产工艺:原料、梳截、组装、钻眼、喷漆(水性漆)、晾干、安装、包装; 木柄生产工艺:原料、平刨、压刨、车床、打磨、喷漆(水性漆)、晾干、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套吸风管收集,经木粉房、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采用侧吸方式收集,经1套“过滤棉+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2)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套吸风管收集,经木粉房、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采用侧吸方式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光氧”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2)排放。 |
喷漆、晾干废气处理工艺由“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变更为“过滤棉+活性炭+光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0 | 0.054 | 0 | 0 | 0 | 0.054 | 0.054 | |
0 | 0.0036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032.872 | 0 | 0 | 0 | 2032.872 | 2032.8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
0 | 0.186 | 0 | 0 | 0 | 0.186 | 0.18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木材加工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支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排气筒P1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8×10-3kg/h,厂界颗粒物最大监控浓度为0.28mg/m3 | |
2 | “过滤棉+活性炭+光氧”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8)表1第Ⅱ时段、表2限值要求 | 喷漆及晾干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光氧设备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支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 排气筒P2中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9kg/h,厂界VOCS最大监控点浓度为1.6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固定噪声源布置合理,并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54~58dB(A),厂界夜间噪声范围为43~47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灯管(不含汞)、木材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漆渣、废漆雾过滤棉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利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厂集中处理。 | 废灯管(不含汞)、木材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漆渣、废漆雾过滤棉、废水性漆桶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厂集中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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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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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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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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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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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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