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市陈埭镇产业提升带(江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晋陈政〔2024〕127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陈埭镇产业提升带(江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晋新路,西至延河路、支四路,南至南港路,北至鹏青路,规划范围面积约107.38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功能定位:陈埭镇城市更新试验区,产业提升带启动区。
四、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结构:“两带两区”。“两带”指工业提升产业带和绿色生态发展带;“两区”****服务区****园区。
五、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严格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把关、执行。
六、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城市五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的保障道路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障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的“城市紫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
七、原则同意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八、该控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九、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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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