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环境局
关于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22
地 址:**县沐溪镇虎溪中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研发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沐溪镇**村2组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祥龙****公司
(五)项目概况:**“药食同源”的魔芋食品生产线,致力于研发蓝帽保健食品生产线,租赁**森****公司现有0003幢厂房2楼,面积2640m2。拟设定GMP车间1个,常规车间2个。主要采购设备:压片机、制粒机、装瓶机、自动包装机等,生产以魔芋为原料的药食同源的保健食品系列产品,设计产能可溶性魔芋膳食纤维颗粒5t/a,蒟蒻(魔芋)吸吸冻200t/a,魔芋米300t/a,魔芋片剂8t/a,魔芋胶囊7t/a,预计新增年产值4500万元。本项目食品检验委外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1)废水:该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2)废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避免产生扬尘,施工车辆实施限速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扬尘达到《**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3)建筑垃圾主要为塑料、纸板、木板等,分类收集后统****回收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4)采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文明施工,场内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
2.营运期:(1)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森****公司化粪池+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处理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沐****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处理厂”相应标准后排入沐溪河。(2)废气:果蔬粉碎粉尘通过采用密闭的粉碎设备,设置在独立的粉碎车间,通过集气管道引入独立除尘室中的除尘机组(脉冲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0%),由滤筒进行过滤后排放;有机废气进行集气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材****回收站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4)噪音:合理布局厂区平面,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安装在独立的房间内,并做好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