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周店乡村安全设施改造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09-29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09-29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市音****服务中心4号开标室****交易中心),更正为:**省**市**市音****服务中心1号开标室****交易中心)。
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 ”增加:“注:1、以上所有合同包参数中关于重量、尺寸、体积等要求表述为固定数值的,均允许±2%的偏差。2、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无
名称:****
地址:**市融宏路22号
联系方式:0591-****0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音西街****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0591-****11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虹、卢思婷、蔡雄文
电话:059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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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