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废弃含汞荧光灯管密闭破碎处置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置增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废弃含汞荧光灯管密闭破碎处置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置增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的委托,****承担 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废弃含汞荧光灯管密闭破碎处置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置增项技改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废弃含汞荧光灯管密闭破碎处置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置增项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区大**乡拉鲊村11组36号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内容:****填埋场用地续建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总库容14455m3,填埋危险废物总量约28910t;在原有废弃含汞荧光灯密闭破碎处置科研实验装置成功基础上,新增废弃含汞荧光灯密闭破碎处置,利用现有含汞废气处理设施,结合现有处置装置和实验数据进行管路优化,进行产业化批量化改造,确定为正式工业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达到日处理能力150kg,实现年处理废弃含汞荧光灯管49.5t;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理线及本次含汞荧光灯管装置实施和续建刚性填埋二期一区,对危险废处置方式进行优化调整,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增加11个危险废物小代码处置能力,技改后保持处置危险废物44大类不变。其中拟建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建设结合危废处置实际情况分两区段实施,预设59个填埋单元格(一区段33个单元格,二区段26个单元格),现先期启动一区段填埋设施建设,本环评仅评价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一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网址:https://pan.**.com/s/1z3UyAqTOy4pPG4rQKZOkXA 提取码:das1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5801
联系人:陈女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大**乡拉鲊村11组36号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99****76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5801
Email:****@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废弃含汞荧光灯管密闭破碎处置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置增项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区大**乡拉鲊村11组36号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内容:****填埋场用地续建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总库容14455m3,填埋危险废物总量约28910t;在原有废弃含汞荧光灯密闭破碎处置科研实验装置成功基础上,新增废弃含汞荧光灯密闭破碎处置,利用现有含汞废气处理设施,结合现有处置装置和实验数据进行管路优化,进行产业化批量化改造,确定为正式工业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达到日处理能力150kg,实现年处理废弃含汞荧光灯管49.5t;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理线及本次含汞荧光灯管装置实施和续建刚性填埋二期一区,对危险废处置方式进行优化调整,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增加11个危险废物小代码处置能力,技改后保持处置危险废物44大类不变。其中拟建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建设结合危废处置实际情况分两区段实施,预设59个填埋单元格(一区段33个单元格,二区段26个单元格),现先期启动一区段填埋设施建设,本环评仅评价可视化刚性填埋设施二期一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网址:https://pan.**.com/s/1z3UyAqTOy4pPG4rQKZOkXA 提取码:das1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5801
联系人:陈女士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大**乡拉鲊村11组36号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99****76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B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5801
Email:****@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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