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按照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以及对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关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9****1156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盛****公司
通讯地址:****武科西一路78号B区7层705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3****6551
邮箱:****@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6日)。
附件:
1.**精细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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