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13
**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3)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地面积约60亩,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含综合管理楼约2200平方米)。处理规模30万吨/年(1000吨/日),其中拆除垃圾20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工程垃圾5万吨/年。对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并具备废石破碎生产功能(≥200t/h);购置安装筛分、破碎、风选、除尘器、操控系统等成套设备。
2.2招标范围:成套设备及服务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1:装修垃圾与拆除垃圾处置产线;生产线2:工程垃圾(混凝土块)与废石处置产线;除尘系统、电气自控系统机修设备等。具体包括上述生产线成套设备的工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的保修、售后服务和培训等。同时要求投标人配合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消防验收和建设过程其他相关建设及验收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3设计界面:设备及服务采购范围内的工艺系统、通风除尘系统、自控系统等详细设计和设备技术规范、调试方案、操作及维护手册,均由中标人完成。中标人提交****设计院的设计深度要求和进度要求。电气部分提供设备控制箱系统图、设备详细功率、控制箱(柜)位置。
2.4 工程界面:本项目招标具体工程界面划分如下:
1)工艺界限:从原料(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废石)进入厂区开始到骨料产出的存放均由中标人负责。骨料的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2)环保措施界限:中标人负责整个生产系统的通风除尘系统(包括除尘和抑尘系统在内),并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3)电气系统界限:控制部分:控制系统范围包括 PLC 控制柜、控制电缆(包括光缆和网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动力电气部分:厂房总配电柜以下至设备的配电室低压配电柜、现场按钮箱、照明配电箱、电源检修箱、动力电缆、接地等由投标人负责;
4)生活及消防给排水系统界限:不在本招标范围;
5)生产给排水界面:招标人负责接至各生产厂房范围内指定点,水量、水压需求参数由投标方提供;中标方负责接至各生产厂房范围内指定点,排水量、水质参数由投标方提供;
6)自控系统界限:本厂所有生产系统自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1:装修垃圾与拆除垃圾处置产线;生产线2:工程垃圾(混凝土块)与废石处置产线)均包含在范围内,由中标人按标书要求提供系统设备(含系统联动仪表)、线缆及保护管、程序和调试服务,并预留接口和点位,乙方负责全厂生产系统配套 PLC 系统分站与中控室的通讯与整合(含通讯所需硬件及线缆);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负责所有处置线的主要设备的监控,包括工业大屏、操作主机、显示器等。
7)安防控制系统(包括室外安防视频监控、周界电子围栏、中控门禁)、火灾报警系统等均在此次范围内;
8)安装工程界限 :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设备安装由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主体安装、通风除尘管道等;
9)土建工程界限:设备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均不属于中标人供货范围。中标人应提供明确的预留孔洞、预埋件要求,预留孔洞、预埋件由中标单位提供土建单位预埋,中标人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并指导土建单位安装;
10)调试、试运行期间界限:调试、试运行期间的劳务费、机械费、燃油费均由中标人承担;系统调试、试运行所需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液压油等调试及开车所需的物资,均属供货范围,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调试、试运行所需的原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其他:中标人负责提供调试、试生产期间正常维护工作所需专用材料及专用工具;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运营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培训人员技术及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2.5交货地点:**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现场;
2.6生产周期: 60 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9最高投标限价: 2267.9481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订立合同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自 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3.7 投标人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7.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 ”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3.7.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7.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4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8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和2024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9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 万元及以上的成套建筑垃圾处理设备供应业绩(需至少包含破碎设备、筛选设备、输送设备、控制系统);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附采购清单)及业主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货物验收单或试运行验收合格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以上材料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设备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供货业绩要求,则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资格审查材料”模块内上传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 2024 年9月24日17 时 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16日 09 时 30 分。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标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如需)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给出的范围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调试方案: 10 分 业 绩: 5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5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20分) | 拟供货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材质要求且有承诺书的得15分;标有▲(详见设备明细表)正偏离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加0.5分,最多加5分(需提供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三者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 注:标有▲正偏离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三者同时具备)、技术偏离表,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企业综合实力 (2分) | 获得过建筑固废处理相关技术及装备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名单的得2分;未列入的,不得分。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生态环境部公告为准,提供官网链接及公示目录清单。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 ||||||
认证证书(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需提供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 (2分) | 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2分。 注:(1)一人多证按最高证计取,不重复计分;同一级别职称证书不累计得分; (2)需提供上述人员对应职称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 ||||||
售后服务方案时效 ( 4 分) |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售后质保期的响应度;评委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运营时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维修服务、维护保养、培训计划等服务承诺方案的可行性、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能力的综合评比;根据提交的方案在0-4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分: ①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该项可得满分; ②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③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④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免费质保期 (4 分) |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2年,在满足2年的基础上,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格式自拟。 |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1、设备采购及运输方案;(2 分) 2、设备调试和质量检验方案;(包括试验调试、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完成时间等); (2 分) 3、具有完善的维保方案(2 分) 4、安全文明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2 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安排计划(1 分); 6、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启动、现场处置、事故控制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措施(1 分)。 注:(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该项可得满分;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调试方案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同意认定,该分值必须一致。)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投标人的该项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3(6) | 业绩 (5分) | 履约评价 (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履约评价时间为准),项目的业主方对已验收项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履约评价,每有个评价优良的得1分,最高得 2 分。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 ||||||
投标人业绩(3分) |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300 万元及以上的成套建筑垃圾处理设备供应业绩(需至少包含破碎设备、筛选设备、输送设备、控制系统);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投标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附采购清单)及业主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如货物验收单或试运行验收合格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以上材料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设备金额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供货业绩要求,则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为准。 | ||||||||
评标办法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各招标中,评 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样品、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等 )的 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3)售后服务方案时效、安装及调试方案均采用暗标形式,暗标编制说明: 1)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 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售后服务方案时效和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特别提醒:若安装及调试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安装及调试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8.4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上传格式不同时,以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上的格式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务中心七楼 地址:**市****商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 赵工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 0516-****9987 电 话: 0516-****2037
2024 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