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津安热电政务服务终端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市
本****2024年津安热电政务服务终端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00元,采购人为****,现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和项目需求:
1.采购范围:****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拟采购一台政务办理机安置在便民自助服务厅中,方便有需求的用户办理京津冀政务业务。
2.项目明细:请登录电子投标系统查看竞价公告。
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4.交货期/服务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5.本项目为竞低价项目,符合竞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竞价项目操作手册》。
10.****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https://www.****.cn/tj-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供****中心查看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手册。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监督平台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经监督平台预警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竞价报名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联系邮箱雷同;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联系电话雷同的;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 IP 雷同,将视同为出现《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认定为围串标情形,否决其投标。不同投标人同标段(包)股权存在控股关系的,将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其他情形详见《****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监督平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方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62号
联系人:韩硕鹏
电话:022-****451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3层
联系人:吕双超
电话:022-****6677-808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