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定于2024年9月30日15时整,在****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标的物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权证 | 装修期(含) | 原租期届满日期 | 招租公告期 |
1 | 飞霞桥路38号(街心公园桥下) | 建筑面积:57.73 | 非居住 | 104 | 7.2 | 5 | 1.44 | 2 | 有 | 无 | 2024年8月4日 | 10个工作日 |
2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1号营业房 | 建筑面积:11 | 非居住 | 98 | 1.3 | 2 | 0.26 | / | 有 | 无 | 2024年8月8日 |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2号营业房 | 建筑面积:11 | 非居住 | 98 | 1.3 | 2 | 0.26 | / | 有 | 无 | 2024年8月8日 | ||
3 | 飞霞南路朝霞大楼一层102号(原759号) | 建筑面积:81.21 | 非居住 | 80 | 7.8 | 3 | 1.56 | 2 | 有 | 无 | 2024年8月22日 | |
4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12号营业房 | 建筑面积:11 | 非居住 | 98 | 1.3 | 2 | 0.33 | / | 有 | 无 | 2024年8月7日 |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
****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并于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标的1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
标的2、标的4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标的3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承租人应当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不动产权权属的资料)载明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动产。意向承租人可以就证照办理等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再参与报价。如承租人无法办理合法经营所需证件,将视为不具备承租人资格与条件,出租人有权采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或者解除双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四)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9月29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3877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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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