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中2024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官网”(https://zhihe.****.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3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一中2024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随机竞价交易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8980.00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最高费率:1.5% (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6.采购需求:**一中2024年改造提升项目,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实验楼、食堂及5#、6#学生宿舍外立面改造;篮球场、田径场地改造提升;室外雨污水管网改造及室外道路铺装破除恢复。本****一中2024年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随机竞价交易文件。
7.标包划分:分为1个标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其他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随机竞价交易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官网”(https://zhihe.****.com/),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随机竞价交易文件等资料)。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随机竞价交易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随机竞价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如是多个标包的,供应商需按照标包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每个标包一正二副(纸质版,胶装装订)。
注: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随机竞价交易文件中约定的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完成登记、递交文件、开标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随机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随机竞价保证金:3000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随机竞价文件。
(二)随机竞价交易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随机竞价交易公告在“****官网”(https://zhihe.****.com/)等媒体上发布。
(三)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官网”(https://zhihe.****.com/)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官网获取随机竞价交易文件,本项目的随机竞价交易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官网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官网。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服务热线:解工0551-****0631、马工 0551-****492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学
地 址:**市**县星园街道繁华大道和天静宫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刘主任、0558-****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刘工、0558-****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8-****231
****中学
2024年9月9日
项目名称:**一中2024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同类项目: 改造提升项目监理>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
项目编号:2024ZHCG107
招标(采购)方式 :随机竞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公司地址:**省**市****社区银桥街26号
投标费率:大写佰分之壹点贰伍(1.25%)
公告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4日
采购人:****中学
地址:**市**县星园街道繁华大道和天静宫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58-****30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