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絮凝剂|阳离子/分子量650-950万||||| | 吨 | 350 | 年度预估量,分批次送货,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 天**矿 | 使用单位联系人:***** 登录查看更多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超10万元
四、拟供应单位
****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天**矿井下排水处理系统现有固液分离设备为中30m浓密机一台、高效沉淀池两组,根据设计要求,井下排水重金属离子去除率50%,外排水中 SS 含量小于 70mg/L,COD 含量小于 100mg/L。天**矿曾使用多家絮凝剂,其****公司生产的絮凝剂同比其他絮凝剂年节约生产成本20万元以上。在使用索理思高分子絮凝剂过程中,在线监测及环保抽检数据显示,实际外排水中SS含量小于 40mg/L,COD 含量小于 50mg/L,外排水水质稳定达标,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因索理思****公司采取分销模式,授权****经销,综上所述,为满足本单位环保生产需要,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天**矿特指定与****签订框架合同,继续使****公司生产的高分子絮凝剂。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絮凝剂的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三年以上金属矿山絮凝剂业绩(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一年度絮凝剂业绩不低于3500万元,并至少一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公司失信****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