昕曜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5MA1K4PBC5J | 建设单位法人:谢程 |
沈梦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盛荣路367号2号楼5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盛荣路367号2号楼5层 |
经度:121.60463 纬度: 31.17054 | ****机关:****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0 |
沪浦环保许评〔2023〕1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27.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5MA1K4PBC5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5MA1K4PBC5J | 验收监测单位:**** |
****0115MA1K4PBC5J | 竣工时间:2023-08-1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3FE8803BCEB04AB****7599AAB421A2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进行单克隆抗体筛选及重组表达试验约60次、单域抗体药物筛选试验约50次、制剂研究开发试验约15次 | 实际建设情况:年进行单克隆抗体筛选及重组表达试验约60次、单域抗体药物筛选试验约50次、制剂研究开发试验约15次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药品研制和开发,研发方向主要为单克隆抗体和单域抗体药物筛选及其制剂开发研究。单克隆抗体筛选及重组表达试验工艺流程包括细胞培养、瞬时转染表达、抗体功能鉴定、工程细胞株开发和样品质量鉴定及制剂开发研究。单域抗体药物筛选试验工艺流程包括质粒转染大肠杆菌、单域抗体药物筛选、质粒抽提、抗体表达和样品质量鉴定及制剂开发研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药品研制和开发,研发方向主要为单克隆抗体和单域抗体药物筛选及其制剂开发研究。单克隆抗体筛选及重组表达试验工艺流程包括细胞培养、瞬时转染表达、抗体功能鉴定、工程细胞株开发和样品质量鉴定及制剂开发研究。单域抗体药物筛选试验工艺流程包括质粒转染大肠杆菌、单域抗体药物筛选、质粒抽提、抗体表达和样品质量鉴定及制剂开发研究。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1.实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经改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所在建筑7层楼顶1根2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排风量为2000m3/h。2.消毒废气:实****实验室万级洁净车间的通风过滤系统于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3.含菌排气: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生物反应器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室内排放。 废水:项目拟设1个检测消毒池对实验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工艺为“氯片消毒”,检测消毒池尺寸1m*0.5m*0.8m,有效容积320L,设计停留时间大于1小时,最大处理能力2.5t/d。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经检测消毒池消毒处理后,通过实验废水排放管道排入所在建筑污水管网,****园区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治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所在建筑专用生活污水管****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格栅池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采取设备减振、隔声,建筑隔声。 固废:项目拟于单域抗体筛选实验区北侧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9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拟于液氮间内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为2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生物安全:项目单域抗体筛选实验区拟按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建设,细胞培****开发区拟按照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建设;实验区与办公区域分开建设;各实验室内设置II级生物安全柜;项目拟采取灭活措施对可能含活性物质的实验器具、实验服和含活性物质的危险废物进行灭活处理;项目涉及微生物菌种使用的实验操作拟采用一次性培养皿等一次性实验耗材,使用后经灭活处理作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拟制定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实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经改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所在建筑7层楼顶1根2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排风量为2000m3/h。2.消毒废气:实****实验室万级洁净车间的通风过滤系统于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3.含菌排气: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生物反应器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室内排放。 废水:项目拟设1个检测消毒池对实验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工艺为“氯片消毒”,检测消毒池尺寸1m*0.5m*0.8m,有效容积320L,设计停留时间大于1小时,最大处理能力2.5t/d。 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水经检测消毒池消毒处理后,通过实验废水排放管道排入所在建筑污水管网,****园区污水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治理。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所在建筑专用生活污水管****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格栅池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采取设备减振、隔声,建筑隔声。 固废:项目拟于单域抗体筛选实验区北侧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9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拟于液氮间内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为2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生物安全:项目单域抗体筛选实验区拟按照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建设,细胞培****开发区拟按照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建设;实验区与办公区域分开建设;各实验室内设置II级生物安全柜;项目拟采取灭活措施对可能含活性物质的实验器具、实验服和含活性物质的危险废物进行灭活处理;项目涉及微生物菌种使用的实验操作拟采用一次性培养皿等一次性实验耗材,使用后经灭活处理作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拟制定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11 | 0 | 0 | 0 | 0.061 | 0.061 | |
0 | 0.1873 | 0 | 0 | 0 | 0.187 | 0.187 | |
0 | 0.0187 | 0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002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954 | 0 | 0 | 0 | 0.095 | 0.095 | |
0 | 0.1024 | 0 | 0 | 0 | 0.102 | 0.102 | |
0 | 0.0035 | 0 | 0 | 0 | 0.004 | 0.004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17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检测消毒池 | 项目实验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执行《****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73-2010)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73-2010)中没有排放标准的TDS排放浓度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 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三级标准要求。项目生活污水水质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 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三级标准要求。 | 项目设1个检测消毒池对实验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工艺为“氯片消毒”,检测消毒池尺寸1m*0.5m*0.8m,有效容积320L,设计停留时间大于1小时,设计最大处理能力2.5t/d。 | 根据监测结果,TDS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 第二类污染物排放限值三级标准,其他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间接排放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改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项目排放的TVOC、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1 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甲醇、乙腈、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2 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1 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还应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表1 恶臭(异味)污染排放控制限值要求;乙酸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附录A 固定源大气污染物名录及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还应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表3 周界监控点臭气浓度限值要求;NMHC、甲醇、乙腈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根据《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6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为6mg/m3,考核位置应为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外1m,距离地面1.5m处。由于本项目仅租赁盛荣路367号2号楼5楼,租赁区域外即为厂界,即厂区内和厂界考核位置重叠,故厂内监控点NMHC小时浓度限值从严执行厂界标准,任意一次浓度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6排放限值要求。 | 1.实验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经改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所在建筑7层楼顶1根2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2.消毒废气:实****实验室万级洁净车间的通风过滤系统于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3.含菌排气:含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生物反应器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室内排放。 | 根据监测数据,DA001排气筒NMHC、甲醇、氯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表2 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 排放限值要求。厂界NMHC、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 污染排放控制限值要求;氯化氢、 臭气浓度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7 污染排放控制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表3 周界监控点臭气浓度限值要求。厂内NMHC《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6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项目营运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 | 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根据监测报告,本项目噪声昼夜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拟于单域抗体筛选实验区北侧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9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拟于液氮间内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为2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 项目于单域抗体筛选实验区北侧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9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于液氮间内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建筑面积为2m2,用于暂存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按相关规范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设置;设置消防设施、事故照明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加强危险物质储存管理;实验室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和挡水措施。 | 项目按相关规范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设置;设置消防设施、事故照明设施和火灾报警系统;加强危险物质储存管理;实验室地面采取硬化措施和挡水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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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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