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学苑路26号****部分房屋(第二食堂北侧小院五间门店D006室)公开招租(国资监测编号GR2024JS****620)
挂牌价 31,000 元/年
保证金 10,000元
租赁期限3
租赁面积16.50m2
承租押金10000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30 17: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13 17:00:00
项目名称 | **省**市**区学苑路26号****部分房屋(第二食堂北侧小院五间门店D006室)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省**市**区学苑路26号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用房 | 所在层数 | 一层 | 租赁面积约(㎡) | 16.50 | 租赁期限 | 3年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装修期限 | 20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原租户不享有) | 承租押金 | 10000元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项目均位于****(**市**区学苑路26号)校内,配有基础的电路设施。目前校区学生规模约1.5万人。周围景观环境状况较好,交通便捷,区域内有36路、62路、82路等多路公交车及地铁3号线。 | 其他情况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0300.00元/年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29 | 评估机构 | **中勤资产评****公司 | 租金底价 | 31000.00元/年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247214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4号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用于经营校园商业,承租方原则****奶茶店除外)、食品加工、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行业以及不适应高校从事的行业。意向承租方应于现场勘查提出经营服务行业,在获得出租方认可下签署现场勘查书。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企业法人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或企业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记录(个体工商户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需针对下述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承租方须自主经营该店铺,不得越界经营,不得将该场地转租、分租,且须自主经营该店铺,不得将该店铺经营业务标段、转让,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售卖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市区同类服务或商品的价格,并保证明码标价,价签齐全; (4)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确保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销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商品; (5)意向承租方的经营范围须在出租方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售卖任何自制食品、分装食品饮料、烟草及任何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经营任何超越该房屋租赁用途和经营范围之外的经营项目。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次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借用他人资质报名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需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后续报名材料中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 踏勘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138****5358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30 17:00:00 至 2024-09-13 17:00:00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相关的经营合同及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或企业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6、“意向方需承诺事项”相关的承诺函; 7、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8、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照:(1)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2)成交年租金比例交纳租赁交易费用;(50万元(含)以下按4%比例收取;50万元-100万元(含)按2%比例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按1%比例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含)按5‰比例收取;1000万元以上按3‰比例收取,以上收费方式按成交金额分档累计计费。)以上标准(1)与(2)之合计数向**产权交纳交易手续费用。 | 附件下载 | 承租承诺函-d006.doc现场勘探确认函.pdf租赁合同.pdf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156****5771 出租方: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方式:138****5358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咨询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9082,025-****5860 | 其 他 | 传真:025-****335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