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2批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分立、合并的公示
[2024]2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等规定,现将**积**公路****公司审查情况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申报企业可登陆**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4年9月23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回族****建设厅****纪检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文化西街108号,****中心****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782
监督电话:0951-****391
****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合并、分立名单
(第2批)
序号 | 变更 类型 | 企业名称 | 资质项 | 变更 情况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1 | ****公司之间重组、分立 | **中通公路****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 | 注销 | 不同意 | 区内分立 |
**新****公司 | 继承 |
郑 重 声 明
****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