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市**区X039**-安乐河公路(金堆至金场段)改建工程)
广朝府公字〔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市**区X039**-安乐河公路(金堆至金场段)改建工程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市**区朝**金堆村2、3、4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1.6805公顷,其中:农用地1.6235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0.2409公顷、林地1.33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2公顷),建设用地0.057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具体面积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拟征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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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市**区****事务中心****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市**区****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99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正常婚迁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X039**-安乐河公路(金堆至金场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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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
附件 | ||||||||||||
**市**区X039**-安乐河公路(金堆至金场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 ||||||||||||
单位:公顷 | ||||||||||||
被征地单位名称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区 | 镇 | 村 (社区) | 组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 农用地 | |||
**区 | 朝** | 金堆村 | 2组 | 0.0195 | 0.0195 | 0.0126 | 0.0069 | |||||
**区 | 朝** | 金堆村 | 3组 | 0.9447 | 0.9031 | 0.1679 | 0.7079 | 0.0273 | 0.0416 | |||
**区 | 朝** | 金堆村 | 4组 | 0.7163 | 0.7009 | 0.0604 | 0.6196 | 0.0209 | 0.0154 | |||
集体土地小计 | 1.6805 | 1.6235 | 0.2409 | 1.3344 | 0.0482 | 0.057 | ||||||
合计 | 1.6805 | 1.6235 | 0.2409 | 1.3344 | 0.0482 | 0.057 |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农用地”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