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物业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装饰)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14
项目名称 | ****档案馆物业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30103-04-05-110255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档案馆物业改造及设备采购工程(装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监督〔2024〕33号”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招标人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人:****;
联系电话:0731-****051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31-****1176;
联系电话:0731-****9614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一 | 中标候选人二 | 中标候选人三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9340.73 | ****2290.08 | ****9500.29 | |
其中暂估价(万元) | 65.6884 | 65.6884 | 65.6884 | |
详细 评审得分情况 | 总分 | 88.29 | 88.20 | 88.20 |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 | 33.3 | 33.3 | 33.3 | |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 | 54.99 | 54.89 | 54.89 | |
类似工程业绩 | 1.锦绣豪庭凯华置地办公楼装修工程 2.东****营销中心装修工程 3.****酒店(青园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 | 1.颐辰逸家大厦精装修工程 2.****基地8#栋装饰附属工程 3.辰华﹒未来城三期公共区域装饰工程 | 1.省总****疗养院(**分院)二次装修项目 2.****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3.湖****公司办公楼装修工程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谭旭斌 | 高宜芳 | 钟向东 | |
投标担保信息 | 担保机构 | / | / | / |
经营地址 | / | / | / | |
电话 | / | / | / |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一:****
姓名 | 性别 | 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 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
谭旭斌 | 女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壹级 | 湘143********74182/湘**B(2020)****696 | 建筑工程 | 430***********4221 | 项目经理 |
中标候选人二:****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 | 性别 | 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 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
高宜芳 | 女 | 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壹级 B证 | 湘143********00915/湘**B(2024)****756 | 建筑工程 | 430***********724X | 项目经理 |
中标候选人三:****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 | 性别 | 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 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码 | |||
钟向东 | 男 | 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壹级 | 湘143********74657/湘**B(2019)****024 | 建筑工程 | 131***********0817 | 项目经理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建筑垃圾现场减量和扬尘污染防治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求 |
2 | ****公司 | 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建筑垃圾现场减量和扬尘污染防治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求 |
3 | ****公司 | 投标函附录表第8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231页第7.5.2(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完成所有工程量,并于完工后 1 个月内通过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天违约金。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条款,被否决。 |
4 | **华意****公司 | 投标函附录表第8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231页第7.5.2(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完成所有工程量,并于完工后 1 个月内通过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天违约金。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条款,被否决。 |
5 | ****公司 | 投标函附录表第8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231页第7.5.2(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完成所有工程量,并于完工后 1 个月内通过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000 元/天违约金。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该条款,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