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平台
2024-10-11 10:00
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
自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0月10日12:00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
**市**区**苑11幢401室住宅用房第二次拍卖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n/ 以下简称中拍平台)举行网络拍卖会进行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信息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
位于**市**区**苑11幢401室住宅用房;房产权利人:中国××××****分行。权证字号:房地权证宜房字第****750号;建筑面积约63.3㎡;层数/总层数:4/7层;混合结构;使用权类型:国家授权经营;用途:住宅。拍卖起始价为:51354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9万元。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户 名: ****;开户行:****营业部;账 号: 1872 5612 2783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0月10日12:00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状展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于咨询展示期内与我司联系看样时间和咨询标的情况。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含优先购买权人):2024年10月10日12:00时止。
三、特别说明:
⑴ 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出价前须仔细勘察现场,以现场实际、实物为准;意向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委托方、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⑵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提供评估报告和拍品清单于意向竞买人,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竞拍成交后,按现状实物交付于买受人,评估报告和拍品清单不作为拍卖和交付标的物的依据,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差异等相关责任。
⑶ 买受人应按照拍卖起始价,经网络竞价后成交价金额缴纳实际总成交价款。否则属于违约。 买受人不得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补偿或退货等要求,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 5 日内将拍卖总成交价款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方所有。
⑸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报名方法:意向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公司获取
《拍卖文件》咨询、报名。请于2024年10月10日12:00时前将****公司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凭交款凭****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网络实名报名人和缴纳竞买保证金人必须是一致,必须是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名称),方可参加竞买。如竞买不成且无违规行为,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退还竞买人(不计息)。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 2024年10月10日 12 ****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我公司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报名地址: **市湖心北路89号中宜苹果公寓写字楼316室
联系电话: 133****2864 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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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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