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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专业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工程造价专业分包招标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分包商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竞价招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公司)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名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招标
1.4招标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造价审核、投标文件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编制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中标总价(元) | 收费标准 % | 咨询金额(元) |
1 | 5标段造价咨询 | 造价审核、投标文件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编制 | ****8686.67 | 0.75% | 443390.15 |
1.5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1.6施工地点:所在项目部工地:**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施工现场
1.7施工开工日期及工期: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至工程结束
2. 工程进度费用的结算:
2.1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
2.2费用的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支付30%金额,初步成果文件支付20%金额,施工阶段造价支付30%金额,正式成果问价支付20%金额。
3.工程进度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方式:公对公转账支付,分包商提供发票。
4.招标方式:竞价招标
5.工程预算:工程劳务分包招标443390.15元,向分包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5.1鉴于各意向分包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分包商均需按照价格(1%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分包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普通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6.意向分包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分包商报名
7.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10:00时至2024年9月18日10:00时(**时间,以下相同),在“睿采平台” (www.****.com) 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分包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分包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相应资质证书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意向分包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分包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7.2竞价招标文件不收费。
8.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4年9月18日12:00时至2024年9月18日14:00时。
8.3竞价要求:意向分包商自行****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 (www.****.com) 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分包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com) 上发布。
10.确定成交分包商标准
招标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分包商。如只有一家意向分包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分包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分包商自行查询。
11.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分包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隋女士
电 话:176****2111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贾先生133****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