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2024年二郎镇等4个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发〔2024〕80号、《关于同意**区2024年二郎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发〔2024〕1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田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二郎镇、钱塘镇、**镇、云门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面积3.42万亩。其中:
**区2024年二郎镇等2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1.92万亩。工程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梯田整治1189.49亩;梯台整治2312.33亩;缓坡整治1749.53亩;稻渔养殖147.66亩;恢复地整治165.38亩(其中恢复地整治(旱地)150.15亩,恢复地整治(水田)15.23亩);机械进出种植带33714m。2.土壤改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2069.27亩。3.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整修山坪塘7口、新修囤水田6座;**提灌站3座;**管网45893m,新修灌排水沟16553米,新修排水沟201米,蓄水池20口,**农涵96座。4.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20219m,沟带路3480m,下田连接路34114m,**错车道33座;弯道加宽67座;交叉口55座;回车场5座。5.其他工程:公示牌4座,政策宣导牌2个,工号牌369个,变电装置1个,输电线架设1处。
**区2024年**镇等3个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1.5万亩。工程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条田整治1533.1亩,梯田整治917.36亩,梯台整治1508.33亩,缓坡整治892.98亩,恢复地类地块整治281.34亩。土壤改良工程:农田地力提升1195.49亩。2.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工程:**提灌站1座,维修提灌站1座,新修囤水田2座,山坪塘整治13座,**200m3蓄水池3座,**PE 管道17153m,维修引水波纹管625m,维修引水PE管1277m,维修钢筋混凝土管44m,**灌排水沟2969m,盖板沟3824m,灌排渠清淤2829m,**农函158座。3.田间道路工程:拓宽机耕道19768m,**机耕道23553m,整修耕作道401m,维修田间道32m,**错车道62座,**回车道11座,**交叉口104座,**弯道加宽41座。4.其他工程:公示牌2个,工号牌508个,宣传牌2座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8213.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432.27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施工作业内容,并编制竣工图及建设施工档案,配合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期内的质量保修;以及配合招标人办理新增耕地指标验收入库等工作。
(2)运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项目建成后,负责项目的运营,并根据招标人及设计文件要求制定运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流转、公司加农户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项目区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除老百姓自种和经营业主有种植需求外的区域由运营单位兜底种植,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每年5月中旬前,运营单位保证实现粮食作物满栽满插。根据现有设计文件并结合运营方案,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提出优化建议,对设计变更提供技术咨询,完成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优化工作。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运营期限: 2 年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a.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运营资格:具有独******社公司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营业执照具有粮油种****公司******社。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即施工总承包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且牵头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科技孵化大楼11层 | 地址: | **市**区**大道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胡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654 | 联系电话: | 191****511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