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14】
一、招标条件
2024年**市**区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3万亩)汪沟镇二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4年**市**区4.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3万亩)汪沟镇二标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等,本项目投资约130.54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市**区汪沟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
二标段,土壤改良工程等,投资约130.54万元。
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5日前完工。
6.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承建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肥料销售、有机肥抛洒、农业技术指导(推广)服务或职业技能培训的能力。
2.肥料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关的《肥料登记证》或相关产品在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网站备案截图;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厂家授权及厂家的上述相关资质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9日17时00分(**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登陆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5.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00时。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址:****政府驻地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36****419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齐鲁大厦1711室
联系人:李新梅
电话:199****2927
接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新梅 199****2927
日期: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