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
关于拟批复****年产100万件汽车内饰注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100万件汽车内饰注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年产100万件汽车内饰注塑零部件项目 | ****开发区新尉大道2号 | ****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55万元。 | 1、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危废间废气经集气装置+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含2024年修改单)、《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文【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的排放建议值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入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标准要求,同****工业园****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及布袋外售;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回用于生产中;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653
通讯地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