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聚龙府南****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审【2020】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信报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招 标 人:****。
2.2 工程名称:聚龙府(南园)信报箱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县聚龙府。
2.4 项目内容:聚龙府(南园)信报箱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信报箱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相关的附属工程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招标设备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25.98万元。
2.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信报箱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相关的附属工程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
2.9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验收标准、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10 免费质保期:2年。
2.11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采购清单计价,固定单价。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管理局《在盐智能信包箱推荐企业名单》《在盐智能信包箱考核企业名单》文件精神要求。http://js.****.cn/jssyzglj/c102362/c102365/202407/6f70722d2da645d583ae4e3ec0b85066.shtml。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全部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0%;
3、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次月十五日左右办理付款手续(税率13%);
5、施工过程中,如由招标人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5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或以基****银行保函、担保方式或保险保单缴纳,****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保单原件。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舍法取整)。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1 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http://www.****.cn/、http://www.****.com/。
(2)发布媒体:****政府网、****集团网。
(3)发布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介绍信(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②营业执照;③相关证明材料;④ 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qq.com)。
招标文件制作费用:1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177****4186)注: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9.2 递交地点:**国投大厦十二楼1210开标室(**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地 址:**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旺海路西侧地块
联 系 人:朱修超
联系电话:186****9351
代理机构:****
地 址:**县幸福一号公馆402-27南大门向西20米
联 系 人:闵师玮
电 话:158****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