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区大湾镇高第村典型村建设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一路**居顺丰快递二楼208)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区大湾镇高第村典型村建设一期工程
3、预算金额:¥****922.14元
4、最高限价(如有):¥****922.14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市**区大湾镇高第村典型村建设一期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项目完成期 | 实施地点 |
**市**区大湾镇高第村典型村建设一期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文件用户需求书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 **市**区 |
3.2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分拆报价。
3.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4****政府采购政策:/。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www.****.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 “黑名单”,(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6)供应商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8)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查询事项见上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页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报名成功并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一路**居顺丰快递二楼208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5点00分(**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区大湾镇农村****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如涉及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事项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布,发布之日视为送达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公告发布媒体:**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http://gy3z.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市**区大湾镇高第村
联系方式:134****5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一路**居顺丰快递二楼208
联系方式: 0758-****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75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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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