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扬广行审投管〔2024〕50号 |
信息名称: | 关于许庄路(严桥河-创业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4-06-12 | 公开日期: | 2024-09-14 |
时效: |
发布日期: 2024-09-14 |
**市****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准许庄路(严桥河-创业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扬府规〔2022〕3号)和扬广行审投管〔2024〕10号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意见,经研究,现将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经济开发区内,北起严桥河,终点至创业路,总用地面积30944m2。该工程该道路长度1288.561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米,横断面布置为:7.0m行车道+2×4.0m非机动车道+2×2.0m带状绿化+2×2.5m人行道=24.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步实施雨污水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强电管道及弱电管道敷设工程、自来水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交通及标识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315.9万元,****开发区园区财政安排。
四、相关批复依据:《许庄路(严桥河-创业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许庄路(严桥河-创业路)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许庄路(严桥河-创业路)建设工程概算审核》。
五、该项目招投标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按期发挥工程效益。
七、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22〕3号)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将视情节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责令限期整改纠正、暂停项目建设或者暂停投资安排,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八、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需按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否则,相关信息将被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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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