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水冶队所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公司水冶队所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08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13日
2、评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3MA9GEM231G
投标报价:989631.47元
项目经理:郑志攀 级别: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226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工期:90天
(2)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30943X
投标报价:975666.13元
项目经理:魏贞刚 级别:一级 证书编号:豫141********0572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工期:90天
(3)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3MA9F2KTU2N
投标报价:991123.73元
项目经理:罗永青 级别: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0333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工期:90天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0日,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4、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0372-****20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孙先生 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2-****568 0372- ****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