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2024年新胜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委员会以 渝农〔2024〕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新胜镇圆通村、铁线社区、南刊村、石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田块整治约471.99亩,整治山坪塘1座,新修蓄水池7□,**灌溉管网约10979米,**排水沟约7113米,改建机耕道约4505米,新修机耕道约472.05米,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约472.05亩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1127.9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127.91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具体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区2024年双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区2024年田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街道金佛大道333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226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2109 | 联系电话: | 177****668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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