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4****中心测试评估认证服务封闭式
2、框架协议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元):16300.00
4、采购需求:
(1) 服务名称: 验收测评服务
控制单价(元): 16300.00 数量: 1
服务内容: 验收测评服务
服务标准: 验收测评服务
技术保障: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商务需求:
1 |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2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
4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5 | 供应商信用情况以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6 | 具有省级或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具有中国****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包括局域网系统、应用软件、综合布线等 |
7 | 项目经理应具****保障部(或省级人事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保障部(或省级人事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 |
8 | 测评团队至少提供2名及以上测评工程师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且服务团队测评工程师应含有网络工程师、检测工程师职称证书等资质 |
9 |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成交确认前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10 | 成交确认前,我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上述资格要求文件及人员、设备及资质原件核查,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若发现虚假应标,我单位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
服务人员组成:
1 | 要求按项目需要派出相应数量的项目经理、测评工程师 | 至少具备软件测评相关资质 | 1 | 批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24****中心测试评估认证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编号:****)的入围供应商及其在框架协议中载明的委托的代理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p>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供应商报价根据框架协议约定,详见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报名参与竞价项目前请务必确认是否有以下情况并谨慎考虑是否确认参与该竞价项目。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二次竞价规则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单价或是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协议限价。
2、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 成交规则: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2) 终止规则: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五、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地点、要求二次竞价响应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2:00:00至2024年09月18日 12:00:00
地点:****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二次竞价响应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报价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款支付交货地点:**省**市**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8楼
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1、如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250元,则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务部门申请支付人民币5000元;如合同金额小于人民币6250元,则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80%。 2、项目财政资金下达、成交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验收测评报告、**市智慧海防全域5G通信网项目合同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财务部门申请支付剩余合同款(剩余合同款=合同金额-第一笔支付金额)。 3、因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务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务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 叶生
联系方式: 020-****9958
采购单位:****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