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水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厅 ****联合社关于做好2024年新型****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24〕2号)及《**县新型****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已于2024年7月24-30日公开遴选**县新型****服务中心承接主体,于2024年8月30日按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我局2024年9月13日党组会研究通过,现确定****为**县新型****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妮,****659
****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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