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
2.3招标内容及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购,拟采购一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
2.5交货地点:德宏****工作站、****工作站。
2.6质量要求:安装设备及配件达到国家标准,系统现场运行正常、无故障。
2.7项目预算(含税):84211.00元。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3.4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投标****公司、****公司****公司、****采取禁入措施。
3.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个月的****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至**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06室或******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若未能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
五、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30时至09:00时(**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时(**时间)。
5.3提交地点(开标地点):******广场五洲商务大厦11楼********公司开标厅。
5.4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送达到指定开标地点的,不予受理。(即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公司****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力。
七、相关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本项目公证服务费按《**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云价收费〔2018〕21号)、《****委员会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建设路174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5-****803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周老师、杨老师、田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5-****018、0871-****0478
九、监督电话
****法规科:0875-****845、纪检监察科:087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