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霖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招标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5日00时00分至 2024年9月18日23时59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协鑫****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5378.6811 | 5441.042620 |
质量目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暂定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暂定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资质能力条件 | 所投太阳电池组件具备国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IEC 61215-1:2016和IEC 61215-2:2016和IEC 61730-2 的测试报告和认证,具备TUV或VDE认证证书,并且具备由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CGC或CQC发放的认证证书。 | 所投太阳电池组件具备国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IEC 61215-1:2016和IEC 61215-2:2016和IEC 61730-2 的测试报告和认证,具备TUV或VDE认证证书,并且具备由国家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CGC或CQC发放的认证证书。 |
项目负责人 | / | /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同升街道万家丽南路二段688****基地26栋102号
联 系 人:李斌、熊妍
联系电话:0851-****1752
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市天**路2号
联系电话:020-****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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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