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瑞达环保有限公司30万吨/年结晶混盐资源化回收再利用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30万吨/年结晶混盐**化回收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0万吨/年结晶混盐**化回收再利用项目
地点:****工业园区纬十一**、规划路西,项目厂址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09.****61691°,北纬40.****45585°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冷冻车间、反渗透车间、蒸发车间、循环冷却塔、循环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激光矩阵装置、洗盐车间、氧化槽、加药间、压滤机厂房、原料预处理车间、锅炉房、办公楼,年处理混盐30万吨。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关锐156****55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后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瑞达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最终).pdf 48.9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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