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09-14 15:09
项目编号: XZP202****400302
项目名称: ****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6.5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范围 | ****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18 00:00 至 2024-09-24 23:59 |
获取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15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15 09:30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其他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安全驾驶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我单位计划对143台车辆加装安全驾驶辅助系统(主动安全防护系统、右转盲区监测系统、及微光夜视系统),其中88台车辆已安装主动安全防护系统,需在此基础上安装右转盲区监测系统,另55台车辆未安装任何系统,需安装主动安全防护系统及右转盲区监测系统。同时在以上143台车辆中挑选13台车辆安装微光夜视系统,微光夜视系统与右转盲区监测系统共用一个显示屏,安装微光夜视系统车辆显示屏应同时支持右转盲区监测系统及主动安全防护系统信号输入。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自行准备相关设备及配件等,并提供成熟的服务。安转调试期****公司自理,我单位仅提供安装场地,合同签订后于60天内完成逐车性能测试,验收合格后,凭开具发票结算。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车辆安全防护系统车载终端 终端主机 台 55 合同生效后,在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招标人指定地点 行为监测摄像头 台 55 车道摄像头 台 55 77GHz毫米波雷达 个 55 预警显示器 个 55 执行电机 个 55 BSD盲区监测系统 套 55 倒车雷达系统 套 55 配件(线束、安装包) 套 55 2 车辆右转盲区监测系统 数据处理终端 台 143 77GHz毫米波雷达(角雷达) 个 143 右转高清摄像头 个 143 高清显示屏 个 130 3 车辆微光夜视系统 1080P微光摄像头 个 13 可与右转盲区监测系统兼容显示屏 台 13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约186.5万元; 3.最高限价:约186.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以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文件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市国控大厦B座4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市国控大厦B座4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超、林霄、卢浩 电 话:177****2099、180****2899、186****1890 地 址: **市**区常发大厦6号楼1206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511-****6553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9月14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新区**街道浦园路7号
联系人:张超
电话:177****2099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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