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公司以下简称“陕能交易所”受****(****公司)的委托,****公司2024年9月15日煤泥出售项目,所有资审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竞价,进行电子交易,现发布公告。
一、项目名称:
****煤泥出售项目。
二、竞拍时间:
2024年9月15日09时00分。
三、执行周期:
2024年9月29日0时至2024年10月28日24时。
预审合格后,参加竞拍客户需在规定时间内以****交易所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价。保证金的额度为45万元,保证金独立存在,不充抵预付款。
四、商品信息:
品种 | 煤质指标 | 起拍价 (元/吨) | 标的数量(吨) | 标的个数 | 备注 |
煤泥 | 由客户自行取样化验 | 150 | 30000 | 1 | 交易量为预估值,以实际生产量为准。 |
五、成交规则及交货地点:
最高价者为成交采购商,交****公司煤泥场。
六、煤质参考范围及相关要求:
由客户自行取样化验,对煤质指标不进行保证。原则上在拉运期间,煤质指标风险由成交方自担。
七、提货要求:
在合同执行周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拉运计划,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拉运。
八、计量方式:
****公司过磅计量为准。
九、付款方式:
全额预付煤泥款,如煤泥款含承兑汇票,需按卖方《****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通知》执行。
十、交割说明:
(一)竞价成交后,成交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含中标当日)全额预付煤泥款。如未预付或未足额预付,****公司有权作废成交结果重新组织竞价,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二)竞价成交后双方签订《煤泥购销框架合同》,合同详情见附件。
(三)在合同执行期内,成交单****公司生产数量,适时进行拉运(雨雪天气须正常拉运,买方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公司要求及时组织煤泥拉运,****煤矿正常生产的进行违约扣罚;影响一****公司调度室通知煤****公司正常生产,经销售部核实确认后,销售部向煤泥客户电话告知时开始计时)之内罚款10000元,影响一至三小时罚款50000元,影响超过三小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公司生产等原因无法满足供应的,不进行考核。因不可抗拒等因素的出现无法完成的现象,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建立退出机制,对履约不力,恶意围标串标等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公司煤泥竞拍和其它**事宜。
十一、履约要求及免责条款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一)买方未及时拉运煤泥影响卖**常生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二)因矿方停产、道路整修、村民阻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兑现的,卖方及时告知买方,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竞拍****公司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企地关系、境内短途拉运等提**行调研(煤泥按标吨拉运)。煤泥中含水较高,成交单位须做好运输途中防污染等环保工作。若因运输和煤泥处理引起的环保问题,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如罚款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次交易报价为含税价(单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执行国家调整后的新税率,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含税单价。),先款后货,货款不足时需提前预付。
(二)买方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进入卖方现场,必须遵守卖方有关制度规定。在煤泥拉运过程中因买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买方承担。
(三)客户如对本次竞价事宜有****公司联系。
(四)当期竞价销售公告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煤泥购销框架合同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煤泥
第二条 煤泥数****交易所****公司成交信息通知函为准,结算以实际拉运数量为准。
第三条 煤泥价格:****交易所****公司成交信息通知函为准。(注:成交信息单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执行国家调整后的新税率,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含税单价)。
第四条 煤泥质量:****公司现场煤泥质量为准,由客户自行取样化验,卖方对煤质指标不进行保证。在拉运期间,煤质指标风险由买方自担。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公司煤泥场,买方自提(含装车)。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执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七条 数量计量和质量检验方式。
1、数量计量方式:****公司电子秤计量,****公司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检验方式:不检验。
第八条 结算周期:以自然月作为结算周期,****公司的售煤单和煤炭销售结转单进行结算。
第九条 货款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期限。
(一)货款支付方式为:全额预付。竞价成交后,买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出卖方全额预付煤泥款,如未预付或未足额预付,****公司有权作废成交结果重新组织竞价,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银行承兑汇票,则按照《****银行承兑汇票使用办法》结算,若****银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款先行结算,****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若因卖方煤价调变,买方不再购买而要求退款的,****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剩余情况退付剩余煤款。
(三)双方在一个结算周期完成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结算单据,如无异议,由卖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执行国家调整后的新税率,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含税单价。)结算。
(四)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条 违约及免责条款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1、买方未及时拉运煤泥影响卖**常生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2、因卖方停产、道路整修、村民阻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兑现的,卖方应及时告知买方,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买方须按照卖方生产数量,适时进行拉运(雨雪天气须正常拉运,买方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公司要求及时组织煤泥拉运,****煤矿正常生产的进行违约扣罚;影响一****公司调度室通知煤****公司正常生产,经销售部核实确认后,销售部向煤泥客户电话告知时开始计时)之内罚款10000元,影响一至三小时罚款50000元,影响超过三小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且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确定新的煤泥采购客户之前,买方须继续拉运煤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并列入卖方**黑名单 ,以后禁止参与卖方的煤泥竞拍和其它**事宜。****公司生产等原因无法满足供应的,不进行考核。因不可抗拒等因素的出现无法完成的现象,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运输车辆、司乘人员进入卖方现场,必须遵守卖方有关制度规定。
2、买方在煤泥运输过程中因买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买方承担。
3、卖方实行矿场交货,即买方车辆在取得磅单后离开即被视为发货完成,买方之后发生的煤泥数量、质量以及其他问题,均与卖方无关。
4、买方要对拉运环境、道路通行状况、企地关系、境内短途拉运等提**行调研。买方必须要做好拉运途中滴露抛洒,运输途中防污染等环保工作。若因运输和煤泥处理引起的环保问题,全部责任由买方承担(如罚款等)。
5、买方中标量完成标准及考核方****交易所****公司当期发布的竞价销售公告为准,当期竞价销售公告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卖方提出停止供应煤泥后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肆 份,买方 贰 份,卖方 贰 份。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