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内财行规〔2015〕2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2026****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确定工作的通知》(内财行函〔2024〕631号)要求,****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会议定点场所承接的服务质量,规范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全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公开征集2025—2026****机关会议定点场所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定点场所征集内容
**市(不含**)范围内,****机关单位举办一、二、****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除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承办中央、自治区、盟市级三类会议以上规模的能力;
2、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安全条件和服务质量等;
3、符合国家、****行业协会所规定的从事该行业所必须的其他特定条件。
三、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的确定
1、控制价格: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协议价格,应按照不高于《呼****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开支标准。根据《呼****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市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标准为550元/人,二类会议标准为450元/人,三类会议标准为350元/人。
2、会议定点场所相关价格应控制在协议价格内优惠,在协议期内只能报一个确定的价格。
四、会议定点场所的确定办法
1.满足以上条件的,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财政局审核确认,****财政局与审核通过的会议定点场所签定协议书。
2.本轮协议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报名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5、锅炉、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未安装锅炉、电梯的可不提供);
6、****机关2025-2026年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汇总表(见附件)。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六、具体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财政局行政政法办
刘洋:****817
****财政局行政政法办
孙培成:****303
****财政局行政政法办
齐彧:****093
****财政局行政股
费越:****353
莫力达****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马春晶:****459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娜米雅:****608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王晓晶:****958
****财政局行政政法办
张海静:****800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萨日娜:****811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斯日古楞:****811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塔娜:****287
****财政局行政政法股
高娃:****740
****财政局行政股
边静:****788
附件:****机关2025-2026年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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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