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示表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电话:023-****5023。传真:023-****3250。通讯地址:**市**区**街道白龙大道374号,邮编:4025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镇琵琶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 | **市**区**镇琵琶岛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镇琵琶岛,属**属性。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为生态修复及保护(岸线生态环境整治、植被恢复及滑坡治理)、内部道路、内部管网;辅助工程(岛外给水井)、临时工程(施工营地、施工便道、临时堆料场等)和公用环保工程等。该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已出具铜环执责改字【2024】20号责令停止建设。项目总投资16162.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 | 一、施工期: 1.废气: ①施工扬尘: A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B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C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D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E禁止从三米以**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F建筑垃圾应当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 ②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燃油机械及汽车尾气在大气环境中自然扩散后影响轻微;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电站闲置用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农用,不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运输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干扰,以及施工机械所在场所施工机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4.固废: ①表土:剥离表土全部用作绿化土回用。 ②土石方: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 ③生活垃圾:****电站现有闲置用房,作为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景观及生物多样性:拟建项目通过岸线生态环境整治、植被恢复及滑坡治理建设完成后,湿地公园景观及琵琶岛环境将得到恢复和改善,回到湿地公园原有的景观状态,同时对琵琶岛生态环境起到一定改善作用。 (2)水生生态:拟建项目营运期无涉水作业,因此项目营运期对水生生态影响极小。但通过拟建项目的实施,通过岸线整治稳固了琵琶岛沿线河岸,可明显改善该段河道水文情势,通过构造适宜的河岸线生境,将生态系统恢复到原有的水生环境、稳固湿地生态系统,从而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因此拟建项目对工程河段的水生植物、浮游动物及鱼类等将产生有利影响。 (3)陆生生态 拟建项目的实施通过改善了道路等条件,依据规划方案提升了琵琶岛的旅游功能,营运期设置保护标识标牌等,项目所在区域陆生生态系统将逐渐改善并趋于稳定。 2.噪声:项目为生态修复及保护(岸线环境整治、植被恢复及滑坡治理)、内部道路、管网等,本身无污染物产生,本身不产生污染物,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琵琶岛游览社会人群噪声,项目不进行游乐活动,噪声值一般不高,在65~75 dB(A)范围内。社会人群噪声属于非连续性,声源声功率级低,且主要在白天产生,夜间消失,所以此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沿线无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本身不产生污染物,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及树叶、枯枝等,项目合理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产生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市****委员会关于**镇琵琶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发改委审〔2021〕5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