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
1.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双鹤湖鹤首医科城配套综合体项目概念方案
1.2 项目编号:****
2.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中2.4 招标范围:(1)承包范围:完成项目概念性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及建筑方案编制。(2)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及各功能需求单位要求,对项目地块进行建筑规划方案编制;根据各阶段方案调整意见进行方案深化编制及调整;****政府部门要求进行专家评审上会及方案调整、修改;衔接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共同推进项目方案编制实施落地。
现变更为:(1)承包范围:完成项目概念性建筑规划方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2)服务内容:按照招标人及各功能需求单位要求,对项目地块进行建筑规划方案编制;根据各阶段方案调整意见进行方案深化编制及调整;****政府部门要求进行专家评审上会及方案调整、修改;衔接施工图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共同推进项目方案编制实施落地。
二、在原招标公告中增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项目对定标过程中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须同意招标人对本单位提交的方案相关内容使用和整合,由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补偿金额如下: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含税)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元);排序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含税)壹拾万元(小写100000元);排序第四的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含税)伍万元(小写50000元);排序第五的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含税)叁万元(小写30000元),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中标候选人。
三、原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获取、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
现变更为:5.招标文件获取、6.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
注: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发布媒介网站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号7号楼4层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0371-****750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电话:0371-****1206、0371-****8491-转615
监督部门:****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局****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