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市**大道106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青龙****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
项目名称 | ****水库复建道路F002中万路段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春秋乡春秋村方老庄组 | |
投标报价:****9690.51元 | |
工期:5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92.54分 | |
项目负责人:张晨军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1189 | |
项目总工:曹昌文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34********0209399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S325 **马头至长集段**工程 03 标段 | |
企业业绩:1、S325 **马头至长集段**工程 03 标段 2、S244 罗岗至分路口段公路工程徐集至吴巷连接线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S325 **马头至长集段**工程 03 标段 | |
其他:企业奖项:2021 年度**交通优质工程奖(**县县级畅通工程庐镇至**中义公路改建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区**街道禹航路640号3幢2层 | |
投标报价:****5088.65元 | |
工期:5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93.46分 | |
项目负责人:沈连春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浙 133********37839 | |
项目总工:陈春玉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G****19619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区塘栖镇2018年“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
企业业绩:1、**区塘栖镇 2018 年“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2. 稠义路提升改造工程(国贸大道~上佛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区塘栖镇 2018 年“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
其他:企业奖项:2022 年度**市交通工程**杯奖(优质工程)(沪杭甬高高速公路**市区段(S2 高速公路红垦段)改建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公司 |
地址:**市**区抚兴街8号 | |
投标报价:****5205.01元 | |
工期:5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 |
综合得分:92.58分 | |
项目负责人:张欣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黑123********01728 | |
项目总工:尹尧滨 | |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934********0201331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 国道 338 线盘坡经大**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 PDSG-1 标段 2. S311 乌曹路改建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S311 乌曹路改建工程 | |
其他:企业奖项:2022 年度**市建设工程“**杯”奖(**县 2020 年农村道路工程(长官至陶老)施工第二标段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市宣通****公司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委员会查询,本企业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数量为11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14其他要求相关规定,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00(招标人)、0563-****88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